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生态是我们的宝贵资源和财富,“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好地球第三极生态。”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不仅对青海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作出了明确部署,也为各地区各部门坚定不移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指明了方向。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条件,也是人类发展的根基。生态环境问题,归根结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近代工业革命以来,科技的巨大进步推动了城市化飞速发展,人们从不断提高的生活水平中有着切身感受。然而,当一部分人盲目陶醉时,大自然已经开始报复了,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不断加剧。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迫在眉睫地摆在了每一个人的面前。
就我国来说,此前多年,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发展速度,发展方式粗放,个别地方重开发、轻保护,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欠账太多,致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对于保护好生态环境这一“宝贵资源和财富”,我们不仅要在“知”上下功夫,更要在“行”上见成效。
首先,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时,就要重视生态保护。各级领导干部在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蓝图时,要坚持保护优先原则,下大决心、花大气力改变不合理的产业结构、资源利用方式、能源结构、空间布局、生活方式,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一些对自然资源开发过度的地方,要实施“生态还债工程”,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共赢。
其次,在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时,更要重视生态保护。合理的开发是实现科学保护自然资源的有效方式,要克服把保护生态与发展生产力对立起来的传统思维,不断深化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提高勘探、开采、利用、生产等方面技术水平的基础上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但是,对自然资源过度开发,甚至破坏性的开发,只注重索取、不加强保护的开发,必然会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特别是当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决不能以牺牲环境、浪费资源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决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再次,在社会生活中还要自觉为生态保护作贡献。生态环境保护,不但是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责任,也是每一个公民的一种美德。在我们的举手投足之间,有很多在生活中看似细微的小事情,却事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大问题。我们须时刻绷紧生态环保这根弦,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开始,积极开展环保行动,把我们的经济社会活动、日常行为限制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