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开展统战政策理论的调查研究;向省委反映全省统一战线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监督、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研究、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省委组织部管理统战系统内省委管理的干部。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指导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统战工作及统战干部的培训工作;协调省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受省委委托,领导省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省中华职业教育社;领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指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工作。
10、完成省委和中央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