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近日,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下简称督察组)公开通报7起典型案例,其中两起涉及保护区问题。一起是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滞后;另一起是四川省眉山市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违规开发房地产。
督察组指出,目前,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共有6座小水电站,其中,核心区内3座。按照规定,这6座小水电均应在去年年底前退出。“2018年4月以来,眉山市、仁寿县在黑龙滩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共审批房地产项目20个。”据督察组介绍,黑龙滩水库北部及西北部区域大量植被遭到毁坏,原有林木已被成片高楼和洋房取代,水源涵养功能基本丧失,影响了黑龙滩水库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通过这两起典型案例不难发现,当地方面临要发展经济还是要保护生态环境或者如何实现二者双赢时,仍然有一些地方难以做出正确选择。更不该发生的是,通山县企图以调代改,继续保留这些小水电站。而眉山则为保护区内的房地产开发“开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