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它不是少数人的富裕,而是涵盖全体中国人民的富裕。目前来看,促进共同富裕最现实的选择,就是努力增加公共服务,特别是对低收入者的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重大举措。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公共服务的缺失直接或间接地制约人的发展:教育落后,会限制个体技能的提升;缺乏就业机会,不仅意味着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还有可能会失去人的尊严和自信;没有基本社会保障,不仅有可能让人民失去安全感,还有可能影响家庭对下一代人的投资。通过为城镇困难群体提供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不仅可以直接缓解并缩小贫富差距,还可以通过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提升其获取收入的能力,有效改善其生活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的关键。让进城就业和居住的农业转移人口就地转化为市民、享受与城镇户籍人员同等的公共服务,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必然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构建覆盖全国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基本的生存基础,首先,能让长期居住在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其次,能释放农业转移人口巨大的消费需求,真正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再次,构建全国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有利于健全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更有利于提高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水平,促进更多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定居,减少人口不必要的流动。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方式。民生是最大的政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是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本质内涵为新时代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指明了价值目标和基本遵循。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从“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我国始终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
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实现共同富裕是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更高级形态。未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应逐步实现从供给角度的“机会均等”到需求角度的“结果均等”,从人人可获得到人人有感受、人人都幸福、人人都富裕的转变。
(本文参见:作者:曹莹,文章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