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近日,国务院批复S省江河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批复指出,江河市历史悠久、文化厚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地域文化特色鲜明,文化底蕴和历史遗存丰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批复要求,S省及江河市政府要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强化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利用,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制定并严格实施保护管理规定,明确各类保护对象的清单以及保护内容、要求和责任。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的关系,制定“先考古、后出让”配套政策,重视保护城市格局和风貌管控,加强整体性保护、系统性保护;保护修复历史文化街区,补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保护好世界文化遗产,加强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保护,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充分发挥历史建筑的使用价值。批复强调,S省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江河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材料2:“据三江之中,当四达之衢,七省通连,商贾云集”,三大茶市、四大米市;千百年来文人雅士云集,陶渊明、李白、白居易、苏东坡、慧远、朱熹、周敦颐……留下的故事与诗篇犹如繁星;宗教文化、山水文化、码头文化,各种文化都能在这里找到辉映成果。终于,江河市捧回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金杯。40载努力和期待,一朝圆梦。
20世纪80年代,江河市就开始申报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时至今日,江河市成为全国第140座。至此,江河市成为全省第六座全国历史文化名城。
1982年2月8日,我国公布了第一批24座历史文化名城,标志着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开始创立,2022年是名城制度建立的四十周年。四十年来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风雨兼程,砥砺前行,探索出一条富有中国特色的历史城镇(村)保护之路,为讲好中国故事、推动城乡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了有力保障。
历史悠久、文物丰富的江河市曾长期徘徊在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大门之外,江河市第一次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正是在1982年国家首次评选之时。“那时候送去的资料不好,就是对本地的一些景点的简介,相比起入选的城市利用各种光影手段,江河市的申报材料就显得不那么引人注意,落选很正常。一位知情者说,“此后,江河市从未停止申报的步伐。因为对于别的城市来说,选上了是荣耀;对于江河市来说,没选上却是一种辱没。”
材料3:作为中西部城市,相较于沿海发达地区,江河市历史保护工作基础相对薄弱,存在历史文化遗产分散,城区传统风貌不突出等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城市快速发展,江河市城区大片历史遗存在城市发展过程中消失了,人们开始感到遗憾和不舍,开始意识到曾经习以为常、失去才觉珍贵的历史印记的重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中唤醒激活、弘扬光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使之焕发出勃勃生机活力,历史保护和文化复兴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抓手。近几年,国家从全国层面理解和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历史保护的各项法规制度建设,拓展历史保护的范畴。在这样的背景下,从2017年开始,规划编制单位技术团队确定了“以申报促保护、以保护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工作实践,陆续编制了江河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本、江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江河市城区4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等一系列保护规划,并持续开展了伴随式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