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信访工作条例》全文公布,条例共6章50条,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9000多字的条例详尽规定了信访工作的各环节事项,一些重点信息值得关注。“9000多字”彰显对信访工作的重视与认识,“重点信息”勾勒新征程路上信访工作美丽蓝图。“信”贵诚,“访”有规,让信访释放阳光力量,
正确认识信访,用好信访力量。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人民的希望就是努力方向,人民的需求就是工作要求。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是我们治理工作的第一事。群众的呼声启迪工作新生,群众的疾苦就是工作期待需要破解的难题。条例明确,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信访是一种工作力量,能够让我们知不足,明方向。信访是人民群众作为主人翁的神圣权利,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是必须得工作担当。条例明确,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这是信访工作的必须坚守底线,是人民至上的具体体现。
规范信访工作,打造和谐秩序。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信访不是乱来,更不是闹事,信访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因此,信访工作必须有规范,有规范才能有秩序,有秩序才能有质量。信访人有规矩,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多人走访,代表人数不得超5人;信访人不得有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信访处理有秩序,诉讼与信访分离;建议意见对改进工作有贡献的要奖励;不得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人;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规范与秩序需要双方共同打造,自我约束,以诚相待。
护航人民信访,引领信访远航。《条例》明确,信访考核将是领导干部考评重要参考,推诿敷衍拖延信访办理将严肃问责,对信访人态度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将严肃处理。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是做好群众工作的最佳切入点,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是发现人民希望的最好载体。护航人民信访,激励人民奉献智慧力量;引领信访远航,赋能事业发展灿烂阳光。
信访工作的首义,在于时刻把自己看成人民中的一员,把心贴近人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真正把解决信访问题的过程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的过程。“信”贵诚,“访”有规,让信访释放阳光力量,必然凝聚起人民群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激情澎湃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