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到部委工作的小兰最近遇到了烦心事。
她是去年参加的中央遴选考试,一路“过五关、斩六将”,最后从几百人中脱颖而出。但是仅仅在北京工作了4个月多,她就感到非常不适应。一方面是家庭问题,小兰30岁出头,结婚不久,孩子还不满两岁,为了工作她只身前往北京住在部委集体宿舍里,每天只能通过手机视频和家人联系。最近家里老人和孩子先后病倒,她在千里之外干着急却帮不上忙,老公也有了一丝丝“怨气”;最让她难过的是几个月不见面,孩子已经有点不认识“屏幕”这头的妈妈了。另一方面是工作问题,她所在的部委工作完全没有想象中的轻松,朝七晚九,工作内容与她之前的岗位完全不同,专业性很强、要求很高,需要从头开始学习——与身边20多岁的年轻人相比,小兰明显感到吃力。她突然产生了“回原单位”工作的想法……
严格来说,只有办理完调动和任职手续,才是能算是“遴选成功”。省直及以下遴选考试,一般有3至6个月的“试用期”(中央遴选部分部委不设“试用期”,直接办理手续)。“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那么,遴选“试用期”内被退回,会留下那些记录?对个人有什么影响呢?
01大概率记入个人人事档案 按理说,不管是什么原因被“退回”,人事档案始终在原单位,在新单位的工作情况似乎不会记录入档。但是走到考察环节之后,个人参加遴选考试的事儿就公开化了,原单位中人尽皆知。试想,再回到原单位,个人当年“考核登记表”中的年度工作情况该怎么写,刻意忽略这段经历吗?似乎是对组织不真诚。同样,人事部门意见怎么写,帮我们“包庇”吗?可能性微乎其微。因此,个人被退回的事儿基本会在个人人事档案中留下印记。 02一定会在公务员主管部门留档 在《公开遴选公告》“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内容中都会有这样一句话:“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相关情况报送公务员主管部门。”遴选考试极度严谨规范,每一个环节都会详细记录并报送同级公务员局。因此个人被退回的原因、新单位的意见、退回的时间等均会被记录在案并严格保存。这个记录如何使用、会发挥多大作用并不明确,但可以肯定的是,今后个人被提拔任用或者再次参加遴选考试,这条记录一定不是“加分项”。 03酌情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法律上的“诚信档案”主要针对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俗称的“老赖”。实际上,公考和遴选也有自己的“诚信档案”,称为“公务员失信制度”。在整个遴选考试中所发生的失信行为都会被记录到数据库中,例如在考试过程中舞弊、体检环节故意隐瞒疾病、档案或工作经历造假、不按规定随意放弃遴选资格等。如果只是“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不会计入该诚信档案。 04严重影响今后工作和发展 在常人看来,到了“新单位”之后又被退回原单位,是一件“极不正常”的事儿。在领导眼里,很可能会留下“眼高手低”、“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等不良印象。机关中“人言可畏”,可能没有多少人在乎、也不清楚真实原因,但这样的“奇闻异事”定会传的沸沸扬扬,让人“哭笑不得”。经历过这样的波折,即便回到原单位工作,同事的不理解、家人的抱怨和自我的怀疑,都需要用时间来消化和调整。 参加公开遴选考试不是盲目跟风的“时尚”,不是报名到考场碰碰“运气”,更不是进退自由的“儿戏”。从市州到中央,各级党政机关都有自身工作开展及干部保障的要求、风格和特色,考生在每次遴选考试报名前,一定要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了解自己的能力特长、报考职位的未来发展、个人今后生活保障等多方面的内容。平台不是越高越好,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一旦选定职位,就瞄准目标、排除杂念、全力冲刺,切莫让“遴选成功”成为“幸福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