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0月14日,W市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信,反映新鑫源火电厂在一处空地有刺激气味的废渣堆放,造成环境污染。2020年10月16日,W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企业在未对该公司进行资格资质审查,未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多次将固体废料、废稀料等危险废物委托给无许可证的第三方XX公司处置,处置量总计6056千克,明显超出接收固废许可。该行为涉嫌将危险废物委托给无许可证的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为消除环境影响,防止现场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并尽快妥善清理该区域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追究环境违法行为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W市生态环境局对这批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进行应急处置,并将案件移交W市公安局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本起案件中,火电厂作为国企没有审查,环保观念淡漠,制度宏观简单,缺乏具体针对性。违反了2020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第三款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
新鑫源火电厂在污染防治方面投入明显不足,污染物长期无组织排放,环境问题屡查屡犯,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缺失。该问题也暴露出在环境监管中,属地政府也存在重生产轻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缺位,XX区生态环境局监管力量不足,压力传导不到位等问题。
目前,环保部门特别是基层环保部门在机构、 编制、装备、培训等方面与自身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不相匹配。环境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偏低。部分环保机构还是事业单位,编制不足、人员不够、装备简陋。很多环境执法人员都是半路出家,边干边学,大都没有受过专业的、系统的监管培训,对现有的法律、法规缺乏全面的理解和掌握,对企业生产工艺、治理措施缺乏深度认识。特别是近年来,新建企业类别多、差异性大、工艺流程和治污技术都在发生着快速的进化,传统的监管方式和技巧面临着巨大的考验和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