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美丽乡村”建设其实质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升级阶段,它的核心在于解决乡村发展理念、乡村经济发展、乡村空间布局、乡村人居环境、乡村生态环境、乡村文化传承以及实施路径等问题。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为贯彻中央精神,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农办科〔2013〕10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重点推进生态农业建设、推广节能减排技术、节约和保护农业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在农村地区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行动。
美丽乡村,是指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中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具体要求。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村庄规划、村庄建设、生态环境、经济发展、公共服务和乡风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公众参与、保障与监督等方面。
美丽乡村建设关乎生态环境保护,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有重要意义。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创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是新农村建设理念、内容和水平的全面提升,是贯彻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实际步骤。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美丽乡村建设对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广浙江好的经验做法,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