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队伍中,有一批人因为组织分配的岗位离家较远,有的人公考时急于上岸而选择偏远地区。他们心中挥之不去的期盼,就是回到家乡与家人团聚。今天,我就与各位探讨一下,公务员跨地区调动有哪些可行的方法。
一、公务员跨地区调动的政策依据
人们常说的公务员调动,其实是《公务员法》中的“转任”,即“公务员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不同职位之间的交流或者交流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注意与“转任”与“调任”不同,调任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
公务员转任的政策依据是《公务员转任规定》(2020年12月8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2020年12月28日发布)。其中对于转任的程序,作出如下规定:
第十二条 机关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公务员转任的,一般由转入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根据需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转任职位及相关资格条件。
(二)研究提出拟转任人选。
(三)征求转出机关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组织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决定。
(五)办理任免职等相关手续。需要报批或者备案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二、公务员跨地区调动的可行方法。
(一)直接调动(优点:程序简单;劣势:难度大 关键点:对方单位愿意接收)
根据《公务员转任规定》第十二条,公务员跨地区调动,只要有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制定方案,然后研究提出拟转任人选,征求转出机关意见,组织考察,报相关部门审核,就可以办理手续了,貌似,很简单?
嗯,程序确实简单,但程序简单不代表容易办妥。这其中有一点难度最大,就是得有一个单位因为“工作需要”,“恰好”在千千万万公务员中确定了你作为拟转任人选。请问,凭什么这个人就是你?这个单位为了把你调过来,后续还要“按照管理权限研究决定”,这一句话背后,要跑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跨县区要找市级主管部门,跨市要找市级和省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并不会来了就同意,还会“审核把关”,这其中各种手续耗时耗力。
在各大公务员论坛,经常有公务员互调帖,思路也很明了:两个公务员,都在对方的家乡上班,都想回到自己的家乡,这两个人一合计,我们分头向所在单位申请,把我们两个人互调一下,不就两全其美了?
这种想法很好,但忽略了很关键的一点,单位凭什么花精力把他们不了解的一个人调过来?如果跨地区调动有这么简单,我们可以调很多外地的公务员回来,凭什么调这个人到我们单位?
实际情况是,各省、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针对本地情况,都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公务员跨地区调动管理办法,对年龄、学历、尤其是调动事由作出了严格限制。尤其是大家都想去的好地方,当地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往往会设置各种限制条件,不允许跨地区调入本地是常态,允许调入的是例外。
所以,跨地区直接调动,理论上可行,实际上操作成功的,都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接收单位愿意要这个人,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放这个人进来。要解决这两个问题,要么你特别优秀、特别稀缺,要么你懂的。
(二)公开遴选(优势:信息公开,机会均等 劣势:基本只能纵向流动,考试竞争较大 关键点:能否通过笔试面试)
公务员公开遴选的政策依据是《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7号),其信息对外公开,考生经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等程序,被确定为最终录用人选即可以实现跨地区调动,这里面报名能否通过要看所在单位的态度,笔试面试能否通过则看考生的工作水平和把我机遇的能力。
但是,公务员遴选中,形成制度化遴选的,多数都是本地区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的单向遴选,例如A省面向本省各地市州的遴选或者B市面向本市各县市区的遴选。而区县之间、地市之间、各省之间的横向交流还没有形成制度化的遴选安排。
目前,深圳等少数地区有经常性面向全国的遴选,江西省部分地区有面向全国各地的本地“生源”开展的遴选,专门解决身在外地希望回家乡工作而开设的遴选,这种机会非常难得,如果有合适的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
(三)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优势:可以跨地区“任意”流动 劣势:越来越多的地区禁止在职公务员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 关键点:目标地区的公务员招考是否禁止在职公务员报名)
在2014年以前,在职公务员可以参加国考和各地省考,考试通过后经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重新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实现跨地区调动。但是2014年以后,随着《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施行,国考、省考陆续对在职公务员关上了大门,公务员只能通过公开遴选、转任实现跨地区调动。
走这条路的关键,在于目标地区是否禁止在职公务员报名,如果还有机会请抓紧,说不定明年就没有了。
(四)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互考(优势:每年都有考试机会,不受遴选单向流动的限制 劣势:失去公务员身份 关键点:从公务员单位如何办理离职)
针对第三种方法,既然省考关上了大门,那么事业单位也算“铁饭碗”,如果想去的地方没有可以报名的遴选考试,那么退而求其次,报考目标地区事业单位也是可选的途径。虽然会失去公务员身份,但日后可以再报考当地公务员拿回身份。目前的公务员报名条件未对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提出过多限制,只要单位同意即可报名。
但是,日后是否可以再报考公务员,关键在于从公务员单位到事业单位的手续。
按规定,从公务员单位到事业单位,属于离开公务员队伍,如果服务期满5年,则按辞职办理;如果服务期不满5年,按辞退办理,而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公务员。
如果此时能与两边单位沟通好,新单位出具《商调函》,让原单位按调动办理手续,则不受辞退未满5年的限制,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就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通过考试后重新获得公务员身份(之前的公务员任职经历可能清零,在新的岗位要重新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