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业务的”干部比起“搞党务的”干部,显得更重要吗?一些领导干部嘴上不说,心里大概是这么想的,平时只看重行政职务,对于在党内担负的工作几乎想不起来,但真要撤销其党内职务,又老大不愿意。归根到底,还是把党内职务当成身份象征,以“官”自居,却把责任抛在一边,这是典型的身份麻痹。
党内职务不是政治荣誉,而是政治责任。干部自我身份认同,是价值取向的折射和拷问。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甚至是高级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不仅政府部门,就连党委部门、人大、政协、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的领导干部,也习惯以官职相称。部长忘记了自己的书记职务,组织部、宣传部的部长、副部长,也忘了是党的工作人员,把自己当“官”使,不讲忠诚和奉献,只对权力、地位锱铢必较。想想老一代共产党员用热血捍卫忠诚,用生命寻求身份认同,少数领导干部如今麻木堕落到什么程度!
陈云同志说过,个人的作用不要估计太大了,任何人离开了人民、离开了党,一件事也做不出来。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了自己的职权、职位都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党把他放到那个位置上。这些人把权力、地位、影响这些东西,看成是谁也碰不得、动不得的私有财产,结果形成了一个个欺压百姓、祸国害党的腐败集团。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仇官仇富的现象,仇官甚至都大于仇富、严于仇富,与此不无关系。如果党的领导干部忘记了政治责任,把自己混同于“官”,甚至堕落为以权谋私的国家公敌,我们党还有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样子吗?人民还会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吗?
一些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是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问题。这是把党的领导干部和“官”等同视之的根子所在。党的观念一旦淡化,组织意识也会变弱,党规党纪的约束很容易就被抛诸脑后。纲纪不张,则“党”“官”必混。党规党纪本来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而一些领导干部却因为淡忘了党的宗旨和性质,一心信奉“权力大于法纪”,从党规党纪的执行者、遵守者变成了破坏者,从有组织有纪律的干部变成了追逐特权享受特权的官僚。
为何重行政职务而轻党内职务?说穿了,行政职务对应着行政权力,往往与具体业务工作绑定在一起,跟现实利益的距离很近。而党内职务更多地意味着管党治党的责任,变现为实际利益的几率低一些。一些领导干部过分看中行政职务,其实暗藏对不正当经济利益的追逐。扭曲的价值观驱动着腐败的滋生蔓延,这一对“恶之花”最终将不少党员干部送上不归路。
今天,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面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每一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保持清醒,没有党和国家、民族的光明前景,就没有个人的前途和利益。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还要这些干部干吗?所谓大大小小的“官”还有什么意义?因此,必须从思想深处唤醒“激情燃烧岁月”的记忆,不断强化党的意识,守住党规党纪,守住“党”“官”之界。
心中有党,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干部的一言一行都关乎党的形象,要增加而不能透支党的信用。领导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不担当就是失职,作为领导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经得起风浪考验,都要守土尽责。
有权必有责,有权力没责任是管党治党之大忌。反腐败历来关系人心向背,正可谓民声滔滔、民意凿凿,放弃这方面责任,就是对党和人民,也是对广大干部的极大不负责任。当前最重要的是要靠层层党组织和党委书记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起来,我们才有希望。腐败不抓,作风不改,党心散了,人心伤了,再大的成就,不过是过眼云烟、水月镜花。
党把一名干部放到一定的领导岗位上,是服从党的事业需要,希望他竭尽全力为党工作,为国家、人民多做贡献,绝不是让他去当官享福的。这是最基本的道理,领导干部须臾不可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