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来社会治理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
改革开放开启了当代中国社会革命的历史新时期。40年来,中国社会沧桑巨变,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也极大地推动和加快了社会全面发展,社会治理领域发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变化。纵观40年的历史进程,中国社会治理领域变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主要是冲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社会管理模式,放松社会领域管控,释放社会活力,让全社会活跃起来。这一阶段社会治理变革的重要标志是:1982年12月,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国家的基本制度、根本任务、治理结构和主要原则都作出了新的规定,包括法治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也包括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推进乡村政权建设。这些年通过改革生产流通体制、劳动人事制度,放松城市“单位制”“街居制”管理,扩大企业、地方和城市管理权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流动,特别是人口在城乡之间、农村之间、城市之间以及企业之间、行业之间的流动。与此同时,国家从宏观上重视社会建设。1980年开始研究制定国家中长期发展计划时,将前五个五年“国民经济计划”改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从1982年实行国家第六个五年计划起,专门增加了社会发展的内容,对控制人口增长、促进劳动就业、提高居民收入,发展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福利事业,稳定社会秩序等,都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1987年,党的十三大制定国家发展“三步走”战略中,每一步都把经济发展目标与社会发展目标有机地统一起来。这些表明,伴随改革开放大潮兴起的社会治理变革巨轮开始启动前行。
第二阶段,从1992年党的十四大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主要是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基本框架,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的新路子,进一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开始致力于社会和谐发展。这一阶段社会治理变革的重要标志是: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继续促进社会经济活跃发展;同时,重视社会和谐进步。2002年,党的十六大及以后的中央全会,将社会更加和谐作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提出,并系统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和战略部署。2007年,党的十七大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明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就业、分配、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着力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应急管理体系、公共安全体系以及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在城乡社区普遍推行网格化、网络化、精细化管理。这一阶段,社会治理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变革都取得了重要进展。
第三阶段,从2012年党的十八大到现在,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社会治理变革,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运行。这一阶段社会治理变革的重要标志是: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大作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大力推动社会治理领域改革创新,取得了历史性新进展新成效。其中包括,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从严治党、惩治腐败,以党风带政风、民风、社风;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更加紧密结合起来;着力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集中力量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持续推进教育、医疗、人口、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改革;构建国家安全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政法领域改革取得多方面新进展。这一阶段,开拓了中国传统社会治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的新境界。
经过40年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我国社会治理领域变革取得历史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创新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入展开。40年来,社会治理领域深刻变革所取得的成效是多方面的,最为重要和最为显著的成就,就是始终保持社会大局的稳定,从而有力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这不仅集中体现在改革开放40年来实现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经济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全国人民由40年前难以过上温饱生活转变到即将享受全面小康生活,收入水平和消费质量显著提升,全体社会成员逐步朝着共同富裕方向迈进,而且突出体现在和谐社会建设、平安社会建设、信用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健康社会建设不断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的社会美好景象日益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从国际上看,在加快现代化的进程中,社会转型极为艰难,相对应的社会体制、社会结构、社会形态的演变往往曲折复杂,充满矛盾和变数。而我国在长达40年急速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始终保持了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这一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40年来社会治理变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40年来,我国社会治理变革不仅取得了显著成效,而且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经验,以下七个方面尤为宝贵。
坚持不断解放思想,推动社会治理理论创新。4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每一次历史性进展,都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结果,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进行理论创新的结果。从邓小平同志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到形成“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创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都为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变革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也都得益于不断解放思想、坚持推进党的社会治理理论创新,特别是摆脱了许多不合时宜的传统思想和理念的禁锢,包括不断纠正以往实际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经济建设“一手硬”、社会建设“一手软”的问题;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和进行社会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社会治理相关理论经历了逐步深化和推进的过程,即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到社会管理再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过程。我们党坚持用新理论、新思路、新办法解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新问题,努力使社会治理变革体现时代性、符合规律性、富有创新性。这是最根本性的经验。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开拓中国特色社会治理之路。改革朝着什么方向前进,关乎中国现代化事业的成败,关乎国家命运、人民幸福。举什么旗帜,就决定了要朝着什么方向前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领全国人民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历程,就是从本国国情出发,守正出新,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我们以宽广胸怀研究与借鉴外国在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中一切有益的做法,但绝不照抄照搬别国经验、别国模式。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主张的影响,确保社会治理变革发展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群众创新社会治理。这是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治理变革的动力源泉。人民群众既是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也是进行社会治理变革的主体。改革开放40年来,之所以能取得社会治理变革一系列成就,就在于我们党始终坚持人民立场,把人民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去看待问题、处理问题。同时,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坚持走群众路线,社会治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只有切实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真正地实现有效社会治理。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关键在于不断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开放40年以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领域工作,就是紧紧抓住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这个“牛鼻子”。包括改革城乡二元结构,推行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基层自治制度,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发挥市场、社会力量的作用,不断推进就业、分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等制度改革创新。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进政府社会管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通过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优化事业单位构成,强化公益类事业单位基本公共服务属性;通过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撬动和激活了公共服务市场。只有通过不断深化社会领域体制改革,才能更好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
坚持运用多种手段,不断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努力实现社会治理由单一行政手段向多种手段综合并用转变。特别是在信息时代,复杂性、风险性前所未有,不稳定、不确定性因素难以完全预料,这使得社会治理难度加大,必须高度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互联网+”社会治理模式,把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专业化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把体制机制变革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起来,有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质量、效率和效能。
坚持统筹协调推进,构筑社会治理创新坚实基础。社会治理创新,离不开基本的社会条件、基础设施、文化建设等的支撑。从近些年来许多地方的实践看,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必须具有相应的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只有推进经济建设,创造更多社会财富和物质条件,才能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提供扎实的物质基础。改革开放40年来,正是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才使得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变革事业不断深入发展。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辅相成,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整体性提升。而社会和谐稳定、主体多元、活力充沛,也会为其他方面治理创新提供良好的条件和保障。这就要求在推进社会治理变革中牢固树立整体观、系统观、协同观。
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历史和实践雄辩地证明,在当代中国,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把全国各族人民凝聚起来,也不可能把国家和社会治理好。社会治理改革是一项纷繁复杂、艰巨繁重的历史任务。要顺利推进这一重大任务,必须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也决定了深化社会治理改革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同时,要始终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自觉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并以党的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的社会革命。这也是最为重要的经验。
新时代社会治理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新部署。我国社会治理变革正在路上,仍处于攻坚期,既有许多良好机遇,也面临一系列严峻挑战。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社会治理各方面因素,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变革需要着重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为重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障和改善民生,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根本之策,又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须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首要任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目前,民生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一些群众在就业、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面临不少难题。这就要求,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需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采取有力举措,包括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体系、政策体系、服务体系,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特别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要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为重点,不断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也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我们在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各级社会治理部门存在职责不清,各自为战,条块分割,碎片化问题;社会事业和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也没有形成合力;重管控、轻服务的情况还较为普遍。为此,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构建在党的全面领导下政府和社会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制度、动力和路径。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强化各级政府抓好社会治理的责任制,履行好各级政府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职责。要更加重视引导、推动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努力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
以加强“自治法治德治”为重点,不断构建社会治理支柱体系。自治、法治、德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三大支柱,必须发挥好这三者的特殊功能作用。基层社会实行自治制度,既是国家宪法规定的重要制度,又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基本要求。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准则和手段,全面推行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最重要标志。德治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要求,引领社会治理的前进方向。“三治并举”已经形成社会共识。目前,在“三治融合”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基层群众参与意识不够强,积极性普遍不高;一些地方社区治理体系不健全。二是社会领域立法数量不足、系统性不够;存在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仍需加强。三是社会价值体系多元化,给思想道德建设带来不少挑战。进一步构建“三治并举”支柱体系,就要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治理的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加强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趋势和要求;就要加快社会领域立法进程,深化执法、司法体制改革,更好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法治社会宣传教育,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基本信念和行为准则;就要大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人们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还要做到自治、法治、德治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以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为重点,不断提升社会治理创新保障水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单位,是包括社会治理在内的社会建设的重要平台与依托,这个领域的改革发展直接影响着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多年来,各类事业单位改革做了不少工作,但定位不准、活力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既制约着自身发展,也影响着其他领域的发展。加快事业单位改革势在必行。为此,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二要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激发社会组织活力。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尽量由社会组织依法提供和管理。三要理顺政事关系,实现政事分开。区分情况实施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理顺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的关系,加快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要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提供合理、有效的基础性制度保障,不断增强社会治理的活力与动力。
以加强城乡社区体系建设为重点,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在全部社会治理中地位重要。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加快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乡社区治理出现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在农村,不少地方出现“空心村”现象,农村社会治理人才短缺、主体弱化,公共服务短缺。在城市,不少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居委会行政负担过重、职能权责不清、自治能力不足。只有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才能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为此,一要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农村社区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强化基层自治体系建设、矛盾化解体系建设、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村社会有效治理。二要完善社区综合治理机制,加强社区规范化建设,强化社区职能;改革社区政务服务机构设置,探索推行“大部制”;优化社区规模和服务空间;完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完善社区多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作用。三要加大社区治理的投入,建立良性合理的激励机制,培养高素质的社区建设人才队伍。四要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大力传播先进文化,弘扬传承优秀特色文化,营造社区温馨家园。五要总结推广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经验。要以“枫桥经验”为样本,与时俱进地创新社会治理内涵和模式,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以提高“四化”水平为重点,不断加强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社会治理必须依靠社会力量,“社会化”就要广泛动员全体社会成员,激发出强大的社会参与和自主能动力量;法治是社会治理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法治化”就要坚持以法律和法理为准绳,保障社会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智能治理是时代的重要特征,“智能化”就要构建智能化社会治理平台体系,实现精准、高效、便捷的新型社会治理;专业本领是社会治理本领的重要体现,“专业化”就要大力培养社会治理专业人才,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各种专业的服务。要推广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大力推进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突出加强社会安全治理、公共空间治理、网络社会治理,特别要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提高快速、高效、精准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加注重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社会治理“四化”水平。
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重点,不断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并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重要部分,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要准确把握精髓,学以致用。要加强党的政治领导,确保社会治理沿着正确方向前进。要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要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创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一定会不断取得新成效,在新时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