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主体,也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源头活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政协委员作为政协工作的主体,其履职能力关涉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发挥,关乎人民政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效能。加强政协委员履职能力建设,需从政协组织和委员个人两个层面入手。
政协组织层面:搭建履职平台,强化履职管理
确保政协委员履职有平台、建言有渠道。搭建履职平台是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前提。政协委员除政协机构干部和部分专职常委外,均有其本职工作,如果缺乏完备的平台和渠道,委员履职的效果会大打折扣,这一问题在现实中较为突出。如有的地方以通报代替协商,协商有名无实,有的地方进行临时突击性协商、选择性协商等。又如,由于缺乏专业协商平台,协商难以贯穿全过程,导致政协委员虽然参与了协商,但协商结果的跟踪落实与反馈不到位。针对这些问题,政协组织一是应搭建好协商议政平台,按照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在组织好已有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的基础上,通过丰富协商载体、创新协商形式,探索形成跨界别合作协商、委员议事协商、圆桌协商会等,不断深化协商内容、提升协商质量。二是应搭建好知情明政平台,与政府有关部门就相关问题提前沟通,提高委员建言咨政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积极组织好知情明政通报会,帮助各级政协委员准确把握当地的现实情况,助力委员履职尽责。三是应搭建好基层议事平台,在乡镇、街道建立议事联络室,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和各界别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协商议事,积极建言献策,让政协委员切实扛起协商议事工作的使命担当。
确保政协委员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变被动为主动。强化履职管理是提升政协委员履职能力的重要保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对严重违反章程规定或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决议的情况,除分别依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委员资格的处理规定外,对委员不履职的现象并没有刚性约束,对政协委员的履职管理主要由各级政协建立相关的管理机制,但效果并不明显,有的地方政协虽然构建了委员履职能力的监督考核机制,但主要关注的是为委员展开工作提供服务,对其能力监督考核重视程度较低。政协组织在为委员搭建好履职平台的同时,应重视对委员的义务职责进行细化和量化,制定必要的考核办法,将“虚”的指标变成“实”的任务进行对标管理。应当制定完善委员管理办法、建立委员考核档案等,将委员参加各种会议、培训和活动情况,撰写提案情况,反映社情民意情况,参加公益事业情况等进行考察量化,由专门委员会个体记录掌握,并通过信函、手机短信及微信平台等择机向委员通报,对长期不出勤、不出力、不出谋、不出席活动的委员,及时启动诫勉谈话和退出等机制,从而使委员身在政协既有压力又有动力,履行职能变被动为主动。
政协委员层面:增强履职本领,提高履职效能
政协委员要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政协委员首先是一个政治身份,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是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认识不一定相同,但政治立场不能含糊、政治原则不能动摇。”首先,政协委员在大是大非上必须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参政议政的过程中必须严守纪律,在原则问题上敢于发声、善于发声。其次,讲规矩要从具体事情做起,调研、开会、发言都要遵循相应的规矩。当前,有的政协委员忙于自己的日常业务工作,投入到政协工作的精力不多,经常缺席政协活动,不写提案、不反映社情民意,成为“挂名”委员;有的委员即使参加政协活动,履行职责也是简单应付、被动参与,协商监督、参政议政流于形式。政协委员应当自觉避免这些问题,自觉遵守政协章程,把强烈的责任感贯穿履职全过程,做恪尽职守的典范。
政协委员要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会发言等,是政协委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学识涵养构成、工作方式方法等综合能力的体现。当前,少数政协委员对政协工作和委员职责了解不够深入,对为什么当政协委员,当了委员要干些什么、怎么干,还存在模糊认识;有的政协委员将委员身份当作一份政治荣誉、社会兼职,对人民政协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清;有的委员想调研却不知道怎样调研,想写提案而又找不到题材,无法提出真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履职能力不足的体现。
对此,一是强化培训,提升委员履职意识。既要重视理论学习,也要结合业务需求,围绕如何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提案、收集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等进行专题培训,培养专业的协商能力和协商精神。可以邀请老委员与新任委员互动,“现身说法”,帮助新任委员了解政协工作和委员履职要求。二是坚持调查研究,提升委员观察力。政协委员履职要有问题意识,而问题只能从社会现实中来。调查研究是政协委员的基本功,应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努力把本职岗位的“点”、政协平台的“面”和界别渠道的“线”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当好上联党委政府、下系界别群众的“传声筒”,上传下达的“联络员”。三是培养表达能力,提升议政效果。政协委员的职责决定了,政协委员应当能说、敢说,说得好、说得准、说得对。在立场上,应当与人为善、平等对话、坦诚相待;在时机把握上,应当建言建在需要时,监督监在关键处,议政议在点子上;在目的上,不求说了算,但求说得对,切实做到发表意见理性务实而不脱离实际,沟通交流真挚坦诚而不敷衍对立,提出批评善意中肯而不偏执极端,营造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作者:张霞;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