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定要去。组织调动的原因无外乎两个,一是对你工作不满意,有了更合适的人选;二是领导对你的关爱,希望全面成长。不管哪个原因,在体制内“树挪死、人挪活”。
实际上对某项业务过于“专”,并不是“好事”。我曾遇到过一位市局老领导,他是90年代初重点本科法律专业毕业生,在那个年代就是全市的执法“权威”。领导们也把他当作“香饽饽”,三十多岁就当了科室一把手,各类优秀和先进也拿到“手软”。后来上级领导多次动员他到省厅工作,但先后两任市局局长不仅“严词拒绝”不放人,也“苦口婆心”的劝说他留下。提起这些经历他说谈不上后悔,但还是遗憾人生本可能达到更高的高度。
体制内干部的培养不仅注重“专业”,更强调“多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材料写的好,把别人心目中的“苦差事”干的“有滋有味”确实是本事。但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写好文章,就会慢慢偏离社会主流认识,成为别人心目中不谙人情世故的木讷之人。久而久之群众如此评价、领导也这样认识,似乎你就只会写材料、不会带队伍、干不了别的工作,个人发展空间就会越来越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