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一年,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为全县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回顾
(一)加强收支管理,财政收支均衡向好
1.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1-9月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97亿元,同比下降1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97亿元,同比增长17.9%;非税收入完成3.01亿元,同比下降47.0%。
2.支出完成情况:2023年1-9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37亿元,同比增长8.6%。在重点支出中,教育支出5.14亿元,同比增长3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亿元,同比下降8.2%;农林水支出3.53亿元,同比增长19.2%;卫生健康支出1.19亿元,同比增长37.9%。
3.向上争资情况:2023年1-9月我县积极发挥债券资金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向上争取债券资金。共争取债券资金15.7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资金11.61亿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6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97亿元),大力支持了我县公益性项目建设,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二)强化财政职能,着力发挥调控作用
1.细化预算管理。深入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推进项目库建设和加强预算控制,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
2.算好支出“账本”。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能压尽压、应减尽减、可省尽省,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低效无效支出、超标准支出等。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
3.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按质按量完成预算公开工作。根据公开时间的及时性、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细化程度上新的要求,经县人大会批准后,政府收支预决算及部门收支预决算,统一在政府网站设制的专栏进行公开。2023年,全县除涉密单位以外所有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全部及时公开到位,公开率均达100%,并长期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预决算透明度。
4.加强动态监控。及时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所需数据,推动人大对预算执行全方位、全过程动态监控,并根据系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有效性。
(三)用活用好政策,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落实租金减免。对直接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新签订空置国有房屋租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免除3个月租金。截至9月底,县属国有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减免到位16户,合计减免金额2.33万元。
优化金融服务。一是截至目前财园信贷通共为企业放款68笔,放款2.82亿元;二是开设财政惠农信贷通风险补偿金帐户,截至目前财政惠农信贷通已发放贷款4843.6万元,完成率75.7%。
(四)保障民生重点,逐步健全社会保障
1.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提高。2023年1-9月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943万元,支出11576万元,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717万元,支出3795万元。2023年起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水平增加60元,达到885元;农村低保人均月保障水平增加60元,达到660元;城镇特困人员、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月增70元,达到1150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月供养标准增加80元,达到860元。做好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发放工作,对全县190名农村离任“两老”分别按420元/人月、440元/人月、460元/人月调整标准发放上半年生活补助48.42万元。
2.困难群众补助全面落实。开展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对完全自理特困对象发放每人每月100元护理补贴,特困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1380元护理补贴,特困半失能对象发放每人每月350元护理补贴;统一城乡困难残疾人两项补贴,达到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孤儿基本保障生活水平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截止目前,已对我县8449人困难群体发放各类补贴共计3315.03万元;80岁以上老人3959人发放高龄补贴302万元;优抚对象及老年士兵902人发放生活补助813.38万元,有力保障了各类群众的基本生活。
3.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有力。一是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严格按省定标准足额安排预算。2023年1-9月共拨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1906.8万元、学前教育公用经费258.96万元、普通高中公用经费410.5万元。二是加大校建投入。投资1200用于万元蒲塘小学新建综合楼项目、投资3000万元用于一中新建综合楼项目、投资1342万元用于县职业中专学生宿舍楼项目、投资650万元用于碧桂园幼儿园改造项目。投资1.5亿元的第五小学新建项目工程和投资1.2亿元的三中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中。三是严格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2023年1-9月,全县有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3830人,通过“一卡通”发放贫困学生生活补助122.76万元;落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及免学杂费,2023年1-9月核定中职学校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222人,共发放国家助学金22.2万元,享受免学费人数1216人,共免学费51.68万元;2023年1-9月核定普通高中生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1510人,共发放国家助学金151万元,享受免学费人数547人,共免学费17.63万元;核定贫困家庭高考入学政府资助学生68人,共发放高考入学政府资助34万元。
4.有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一是继续推进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政策,2023年共安排县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及15个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经费拨付免开放资金118.5万元;目前已全部拨付。二是有力推进农村文化建设。2023年安排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4.1万元,目前已拨付项目资金109.35万元,大力支持农村文化事业的发展。
5.惠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格按程序办事、依法理财,做到资金跟着项目走,杜绝截留、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问题的发生。及时进行验收,截至目前已拨付耕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近1816万元。
(五)拓展脱贫成果,乡村振兴有序推进
1.加大支农资金助力乡村发展。2023年农业农村支出7029万元,林业支出2662万元,水利支出4732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1570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730万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资金3033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051万元。
2.运用政府采购助力乡村振兴。继续督促各预算单位做好2023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2023年“832平台”农副产品采购预留份额为88.37万元,截至目前完结交易金额67.8万元。
(六)推动绿色发展,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1.大力加强污染防治。为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截止10月份共拨付污染防治资金3001万元,其中空气污染防治资金185万元,全面提升了我县大气污染管控的综合能力,拨付污水治理专项资金2816万元,用于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有效提高了我县污水处理能力,促进我县环境治理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2.改善老旧小区人居环境。为切实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功能与品质,改善老旧小区居民人居环境,贯彻执行省市有关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精神,县把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民生实事工程,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2023年全县启动了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改造,共计7个老旧片区,涉及户数5200户,预计总投资1.8亿元。
(七)强化风控管理,债务风险有效防范
1.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借和融资行为,认真落实《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债务率等风险评定指标,对债务风险和财政运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开前门、堵后门”,逐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2.妥善化解隐性债务。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从严控制新上项目,妥善处置在建项目,腾出财力优先保障偿还政府债务。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优化支出结构,保证偿还到期债务本息。积极督促国有企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努力提升造血能力,积极妥善化解隐性债务。
3.加强债券资金管理。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情况,强化项目单位主体责任,着力分析债券资金未使用完成的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方案,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债券资金早投入、早见效。
(八)加强财政监督,财政监管规范有序
1.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开展“三公”经费专
项检查“回头看”工作,要求各单位规范“三公”经费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支出报销审核,健全支出手续。进一步加强了“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开展开展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及重点复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指导,建立健全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财会监督工作。三是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有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及复查工作。
2.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平台监控直达资金分配和使用,实现直达资金惠企利民,真正体现直达效应,监控平台显示2023年直达资金(含参照直达)总预算金额37438.37万元,支出金额26170.19万元,支付进度69.9%。
3.做好公务消费网络监管平台工作。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发挥公务消费网络监管系统作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标准,依托公务消费平台对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进行管理。根据预算总额、支出标准等设置预警规则,对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数据进行预警管理。三公平台预算总额1357.30万元,截止2023年9月,平台显示我县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2.67万元(占平台预算总额的34.09%),对未完善公函上传的情况进行了督促,已督促预算单位完成公函上传,达到了“全程留痕、阳光运行”的目标。
4.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为有序推进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工作,发挥平台监管作用,切实保护群众利益,加强对成员单位的日常督促,有效督促了各成员单位的数据录入和数据审核,及时发布数据信息,对群众做到了公开透明,提高了群众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5.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2023年1-9月全县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共5428.3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089.31万元,节约339万元。上线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所有采购行为在平台上有迹可循,实现了全网公平、公正、公开。2023年1-9月我县供应商进驻电子卖场96家,上架商品2267件,累计交易金额7698万元,渗透率和活跃度均为100%。
6.加大财政评审力度工作。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努力践行“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评审理念,有效地节省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截止目前累计评审预算项目66个,送审金额47333.56万元,审定金额42146.90万元,核减金额5186.65万元;累计审计结算项目36个,送审金额4756.24万元,审定金额4550.79万元。核减金额212.75万元。
(九)深抓党风廉政建设,夯实意识形态领域
1.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树立“党建引领业务”新时代理念,紧紧围绕“规范、精细、透明、高效”的财政工作要求,打造“党建财兴促惠民,崇德尚俭惜寸金”党建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一是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安排部署全年党建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为扎实有效开展全局党建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组织各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认真研究分析党建工作,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上级部门会议及文件精神,做好以学促行。积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采取集中学与自主学以及线上线下学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学习成果转化为强大工作动力,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三是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主题党日等活动,其中包括积极组织开展“党建财兴促惠民 崇德尚俭惜寸金”党建品牌创建;紧密联系财政业务工作实际打造“四强党支部”;持续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观看《零容忍》警示教育片;开展股长办事流程大体验;开展“机关开放月”活动;组织与蒲亭镇雁家湖社区党支部进行“缅怀革命先烈,赓续红色血脉”主题党日共建活动和“共建文明城市 共享城市文明”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共建共享活力。积极发挥老同志先锋模范作用,老年支部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革命精神”庆“七一”活动等,并积极创建“六有六好”党支部,提升老年党支部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参加爱卫大扫除、文明交通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让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成为服务人民群众、推进创先争优的有力抓手。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常性开展廉政教育活动,研究制定了《县财政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人人有责任,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召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与科级干部和股室负责人签订了《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等方式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会议精神以及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同时,还不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和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严控岗位风险、加强作风建设等方面与科级干部和重要股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各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干部也进行了谈心谈话。
3.强化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成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每半年向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工作方向正确。修改制定《县财政局新闻报道信息奖励办法》,提高干部职工撰稿宣传我县财政工作积极性。充分运用新闻网站等传播手段,积极向中国网、财政部网等优势传播阵地推介,发出县财政强音,形成舆论引导良好势头。
二、工作计划
(一)持续做好收支工作。一是继续做好财政收入组织与协调。强化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收入质量,紧盯收入目标,做好非税收入入库工作,培育和壮大重点税源企业和纳税大户,不断优化收入结构,保障存量税源稳定。聚焦招商引资,推动项目落地投产,特别关注重点板块及支撑产业、企业,耐心培育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充分挖掘增量税源;二是继续做好重点支出保障。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加大农业、教育、民生、社保、卫生、文化等方面的支出力度,继续做好做好各种补贴发放和“财政惠农信贷通”工作,使财政资金更多地向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领域倾斜,向民生工程倾斜,确保各项社保事业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强化财政票据和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深入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电子化改革,推进非税收入征管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建设,建立健全非税信息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完善资金监管。一是继续做好预算管理工作,合理确立收入盘子,切实树立节俭意识和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优先保障基本民生、人员工资和机构基本运转需要,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度,积极稳妥做好2024年的财政预算、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二是完善资金监管和网上监控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县财经制度,加强对涉农、社保、彩票公益金、保障房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开展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内部交叉检查等相关检查工作,同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监控模块上线运行,对相关预算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充分利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强化中央直达资金的日常监管,让直达资金及时按程序拨付到位,依托公务消费平台对我县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进行管理,抓好民生监管平台数据录入及政策发布工作,加强监管平台跟踪督导。三是继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以完成的重点绩效评价及财政重点绩效监控出具的评价结果为导向,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四是继续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宣传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严格要求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省政府颁布的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执行政府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单位内部的监管,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和违规设立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情况开展专项清理,着力破除不合理门槛限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让政府采购内部牵制落到实处。
(三)继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财政队伍素质。一是继续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定“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谋划财政战略、制定财政政策、推进财政工作的实践中;二是继续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巩固改革成果,提升工作效能,不断建设创新、创造、精明、精准、公正、廉政型财政。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勤廉建设,坚决纠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好党员“头雁效应”,以良好的作风服务改革发展实践;四是继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形成齐抓共管的意识形态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和队伍的建设,积极引导正面舆论,不发表不健康言论和违反中央精神的言论,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