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县公开遴选农村党组织书记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进一步拓宽村级党组织书记选任渠道,推动全县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农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岗位
(一)遴选范围
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退役军人、退休人员、返乡创业人员、村“两委”成员和后备人才、农村致富能手、专业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返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私营企业创办人、乡镇(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县选派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服务队队员、驻村工作队队员,经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也可报名。
(二)任职岗位
遴选40人到村任职(含储备人员)。
任职村范围包括:无农村党组织书记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矛盾较多信访村、连续两年乡镇(街道)考核后两名村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较不理想的村等村庄。
二、遴选标准条件
公开遴选人员不受身份、职务、职级限制。
1、政治素质好、担当精神强、遵纪守法,能够适应农村工作;
2、年龄一般不超过58周岁,退休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一般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熟悉农业农村工作,具有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7、不存在不得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情形(附件1)。
公开遴选要求的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2月29日。
三、遴选方式程序
(一)组织报名
乡镇(街道)人员(含辖区内其他人员)到本乡镇(街道)党(工)委报名,县直部门(单位)人员到本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退休人员到原工作单位报名。报名人员需填写《阳谷县公开遴选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2)两份并附电子版,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附电子版,一并提交报名单位党组织。
报名截止时间:
2020年3月31日17:30。
县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二)单位推荐
乡镇(街道)党(工)委、县直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全面审核、汇总研判、集体研究,形成单位推荐意见,将报名人员材料及《阳谷县公开遴选农村党组织书记推荐表》(附件3)一份并附电子版报县委组织部。
(三)资格联审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卫健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税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联审,对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综合比选
对资格联审通过人员,通过面谈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近距离考察识别干部,进行综合比较,确保人岗相适、好中选优。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和任职工作全过程。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体检公示
对确定的拟任职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对拟任职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安排任职
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到村任职,乡镇(街道)党(工)委任命。对暂无合适岗位的人选,作为农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进行储备,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安排到岗任职。
四、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的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期限为3年,与原单位工作完全脱钩,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由乡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县委组织部会同所在乡镇(街道)每半年开展一次履职情况评估,对不适应农村工作或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及时调整撤换。
2、县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的,保留原职务职级及各项待遇,享受村党组织书记业绩考核奖励报酬、村集体经营收益增量奖,同时参照县派第一书记享受有关待遇补贴。其他人员享受现行村党组织书记工作报酬。
3、遴选的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满三年、考核称职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可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参加县以上组织的事业编、公务员和乡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人员,符合任用条件、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未尽事宜,请详询阳谷县委组织部。
咨询电话:0635—6212977
附件:
3.阳谷县公开遴选农村党组织书记推荐表.doc
中共阳谷县委组织部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