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组织服务工作很值得我们研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是全国人大行使宪法法律职权最重要、最基本的形式,这就是全国人大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三会”。全国人大“三会”涵盖的内容很多,是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的概称,为方便表述,以下简称人大会议。
一、人大会议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时,涉及会议工作的部门和机关很多,不仅有人大机关,还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通常所说的“三会”服务工作,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承担的具体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会议议程和日程的准备。人大会议中每次会议都有其要完成的任务,这主要体现为会议议程;为了完成好会议任务,要对会议的程序、日期等做出安排,这表现为会议日程安排。我们要根据宪法、法律,党中央会议、决议、决定精神和对当前国家重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国人大立法工作和监督工作的计划,来起草会议的议程草稿和会议的日程草稿。议程和日程经过多次法律程序讨论后通过。从事人大会议工作,要自始至终对人大会议的全部内容和整个过程都有全面的掌握,包括议案由谁提出、审议部门和环节、如何付诸表决、通过后如何处理,等等,这都是从事会议工作的同志要掌握的基本内容。
会议文件的准备。会议文件是会议议程和程序安排的载体。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中,会议文件种类多、数量庞大。文件的起草、催办、审核、印制工作是典型的人大会议服务工作。全国人大会议文件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是正式文件。表现为会议议程的各种文件,比如各种议案、报告等。二是会议程序性文件。如各种人员名单、会议通知、席次安排、主持词等。三是参阅文件。与议程相关但不列入议程的文件,包括审议意见报告、专题调研报告、代表出访报告等。四是参阅资料。包括各种供代表和委员在审议议案报告时参考的社会信息资料、统计数据等。
参会人员的安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与会人员众多。要根据与会人员的不同情况,做出相应的安排。
一是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活动安排。二是出席人员的安排,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三是列席人员的安排,主要包括“一府两院”的有关负责人。四是旁听人员的安排,主要包括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五是工作人员的安排,也包括与会采访的媒体记者。围绕众多的与会人员,会议组织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主要内容包括发送通知、制发证件、报到签到、安排分组发言、汇总意见等。
会议设施的准备与会场管理。人大会议都是实地举行的,一般没有电视电话会议、网络会议。会场设施设备和会场管理是举行会议必备的硬件和软件,也是“三会”服务工作的基本内容。
一是会场的功能设置,包括出席、列席人员、主席台人员、旁听人员等的座区设置、席次安排等。二是会场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的入退场、入退席等流程管理,安全保密和应急预案管理,纸、笔、饮水等现场服务等。三是会议电子设备,包括会议的电子表决系统、报到系统、投票计票系统等。四是会议的保障设施,包括同声传译设备、音频音响系统、会议视频系统,以及灯光、电力、温控、消防等保障系统。
二、做好人大会议工作的几个要点
人大会议工作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涉及面广,环节也非常多。在长期的服务工作过程中,有不少切身体会。做好人大会议工作,要把握好以下几点。
突出讲政治的要求。人大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人大会议工作更要突出讲政治。
要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围绕代表大会、常委会的召开,围绕制定法律、开展监督等工作,思考、谋划、提出意见建议,确保主题和指导思想必须符合党的大政方针,紧跟中央会议决议精神。
要增强坚持党的领导的自觉性,安排会议的议程日程、协调立法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都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党组织的决策部署。
要增强领会贯彻领导意图的自觉性,将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的有关指示要求理解到位,贯彻到位,落实到位,优质高效地做好人大会议工作。
依法按程序办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会议活动,都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一方面,会议组织、会议程序要合法。议案的提出和审议、会议发言和议案表决等各个环节都要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法律的规定。会议通知、文件印发等各项组织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要求操作。
另一方面,会议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议案的内容,也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各项议案的起草、审核、修改等形成过程较长,进入人大会议程序后,要防止出现法律上、逻辑上不一致、不和谐的情况。
增强工作的规范性。人大会议工作中遇到法律只有原则规定或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比较常见,要求我们不断积累经验,保证规范有序操作。首先要注重研究和掌握人大工作惯例。惯例是在长期人大会议工作中形成的、经过上级肯定或默许的、为代表和委员普遍接受的做法。遵循惯例是保证人大会议工作规范性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惯例可遵循,要深刻领会法律精神,从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提出办会方案,做到操作科学,讲求效能,努力让多方接受无大异议。
注重工作中的协调性。要注重四个方面的协调:与党中央办事机构指挥部署的协调,与“一府两院”工作安排的协调,与人大机关各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之间的协调,以及“三会”程序之间及年度工作计划的协调。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各方面步调一致地开好“三会”,是人大会议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有利于人大会议有条不紊地进行。
耐心细致地做好服务工作。人大工作人员不分职务高低,面对人大代表和常委委员,首先是当好服务员角色。要充分尊重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活动,为代表和委员做好文件送达、座位安排、发言讨论、议案建议处理等各方面的服务。要及时回应和办理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协助代表委员行权履职。从会场管理、新闻报道、安全警卫、后勤接待等各方面为代表和委员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保障。
三、做好组织服务工作的心得
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建设的基本特征。人大会议工作是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用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把坚持、发展、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人大会议工作要实现的最高价值。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心无旁骛、忠诚履职,增强落实和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通晓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会议工作具体讲是组织协调工作,实质上是实施法律活动。法律法规相对固定,人大会议工作处理的具体问题却多种多样,常遇有新的情况。要对现行国家法律体系、国家基本制度、国家机关组成和职责、代表委员权利和义务等法律规定有充分的掌握理解,还要具有一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学理论知识基础,这样才能正确分析理解会议程序、会议工作的政治意义和法律含义,正确执行法律规定,避免在工作中出现有违法治精神的瑕疵。
深入研究和积累人大工作的经验。履行程序要做足做实,严格按程序工作,不简单地图方便、求速度。处理问题要有根有据,树立法治精神、秉持法治眼光,没有规定的参照惯例和经验,无例可循的要依法创制性开展工作,并提出充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贯彻指示要深入扎实,认真细致地落实到具体的人大会议工作中。面对新事物要勇于创新,对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思考、深入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好主意、好办法。
不断提高做好会议组织服务工作的素质能力。做好“三会”组织服务工作是人大机关干部的重要职责,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总体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来源:《秘书工作》,作者系白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