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报与公告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两个党政机关公文文种,两者有相近之处,仅从字面上看容易混淆,但在具体应用中,两者又有明显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行文主体方面
公报是党政机关都可以使用的文种,通常用于向社会公布会议情况、谈判情况、重要决定或重大决策事项。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主要是地方党委向社会公布会议审议通过的重要事项及重大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第五届中国—中亚农业技术合作论坛公报》,主要是地方政府公布有关农业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洽谈成果等内容。两个公报都是对外公布重大事项,党政机关通用。
公告的发文主体仅限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的部门,通常用于向社会各界宣布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关于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的公告》,主要是行政机关面向社会宣布油价上调的相关事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的公告》,主要是行政机关对外宣布教育公平竞争审查的受理范围、渠道和办法等。党的机关不使用公告。
二、行文客体方面
公报涉及内容相对广泛,受文范围没有特定性和固定性。从字面意思看,公报多用“公布”,即公开发布报道,让大家知道即可。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其涉及内容非常广泛,包括法律法规、政府文件、政务动态、发展规划、理论成果、统计数据等,没有限制特定的受众群体,面向社会大众广而告知。
公告涉及内容多为某领域的知识或政策,受文范围相对较广,可以是国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也可以是国外机构、组织或个人。从字面意思看,公告多用“宣布”,即正式公开,需要特定范围的受众群体周知或遵照执行,有一定的约束力。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告》,从涉及内容看,多为法律文书、司法解释等;从行业领域看,受众范围限定在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行业部门,以及其他从事司法工作的组织或个人。
三、表达形式方面
公报遵循特定的格式和规范,一般含有正式标题、日期和发文机关等基本信息,结构严谨、层次清晰,语言既庄重又热烈,感情色彩较浓重。例如,《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公报》,从体例格式看,标题含义完整,主体内容详细,包含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内容、发布机构、公布日期等,依次介绍会议宗旨、主要议题、重要决策、取得成果、决定事项等。从语言风格来看,用词既庄重又通俗,语气既严肃又热烈,对会议的重大意义和产生的影响等进行阐述或评论。
公告的内容相对公报比较简单,篇幅较短,语言简练准确,开门见山,直述其事,不加评论。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开篇明义,即对全区14个地州市及所辖县市区人口数据进行公布。相较于公报,公告就事论事,简短精练,不作阐述评论。
四、内容侧重方面
公报侧重内容都是重大决策决定、过程经过、成效成果,向社会公开报道,以使大众了解。例如,会议公报主要用于介绍重要会议情况和公布会议结果;各省区市的经济运行公报主要用于公布有关经济发展数据;科研机构的科学公报主要用于公布重大科学研究成果。
公告侧重于国家机关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例如,中国政府网公告主要用于宣布重要法定事项、规章制度、指示规定等,旨在让受众群体知晓遵守执行。
(来源:《秘书工作》,作者单位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秘书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