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过程】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明确了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要坚持的原则。201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中国特色城镇化”和“新型城镇化”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环境宜居和历史文脉传承,更加注重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2022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基本内涵】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业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