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面源污染具有分散性、广泛性、不确定性和滞后性等特征,牵涉众多农业生产者,是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突出难点。我国拥有45203条流域面积超过50平方公里的河流,以及2865个常年水面面积不小于1平方公里的湖泊,这些江河湖泊的周边地带,因其独特水文条件,历来都是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不幸的是,过早开发、过度开发、无序开发和贴线开发已让这些区域成为脆弱生态系统中最薄弱的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系列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相关政策,随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等举措的相继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实践表明,控“源”才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关键。
摸清找准“症结”,坚决遏制“源”污染。当前,湖泊的保护和治理已进入“一湖之治”“流域之治”向“全域联治”“生态之治”转变的关键时期,只有精准识别污染“病灶”,痛下决心拔除“病根”,才能取得“标本兼治”的新胜利。
“简单粗暴”,破局难。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湖泊流域历来都是农业种植养殖的密集区,也是农业面源污染的难控区。面对防污治污挑战,有的部分地方政府有时会采取简单化的措施,例如粗暴熔断生产建设或直接停耕的休克疗法,这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水环境,但也打破了流域周边的生产生活秩序。也有一些地方在推动湖泊流域可持续发展时畏手畏脚,回避且不解决问题,机械地套用政策,缺乏深入调查,未结合群众的急难愁盼及时推出积极有效的方法,造成了保护与开发不协调的被动局面。
“调整转型”,攻克难。现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措施整体性、系统性不强,缺少适合不同区域的差异性综合治理模式。一方面,种植养殖结构的调整和绿色农业的推广虽然有益于环境保护,但也增加了生产成本。同时,在管理缺失和复杂利益交错下,农业污水排湖事件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农民在适应新生产方式的同时,也面临着重建市场渠道的压力、短期内经营性收入减少的现实,自然降低了对生态友好型生产方式的接纳程度。
“缺粮少药”,保障难。用农业生产方式的绿色转型协调经济发展和湖泊保护,离不开先进技术和雄厚资金保驾护航。现实中,一些欠发达省份“吃饭问题”和“发展问题”长期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支持,市域、县域层面落实起来难免捉襟见肘。此外,各地生态文明建设能力上存在明显差异,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仍在起步阶段,外加地区间绿色农业发展水平不一、绿色农产品和生态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凸显。
持续深入“攻坚”,转型升级“绿”发展。湖泊的保护和治理是一场动真碰硬的“湖泊革命”,闯出一条既保护好湖泊生态,又发展好环湖地区经济的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之路,迫在眉睫。
推进生产链条绿色化。湖泊流域应围绕“山青、水秀、田良、果优”的目标,科学测度物质循环的“投放”与“吸收”,将立足点放在“精准农业”增效提速上。一方面,通过推广有机肥使用和绿色防控,引入雨污分流和废水循环利用工程,抑制流域排污和强化土地自净。同时,持续推进粪肥还田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快推广生物防治和物理防治,提高农田生产力的同时科学保护湖泊生态。另一方面,做好与农民的沟通服务工作,引导农业协会发挥作用,开展多元化托管模式,在产业联盟中实现农业功能拓展,确保湖泊生态健康可持续,打造融合生产、生活、生态的现代绿色农业新范式。
推进产业模式生态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是“岸上”遵循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要求,加快对传统产业的生产方式、产业结构、流通和消费方式进行生态化改造,确保“水里”生态底色纯净的具体行动。一方面,减少蔬菜、水果、花卉等高耗水、高耗药、高耗肥作物种植面积,转而增加水稻、莲藕、大豆、油菜等环境友好型作物,在发展生产和保护生态上同时发力。同时,实现环湖流域生态种植“链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种植养殖业结构调整,注重良种良法配套推广,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农膜的使用,抑制农业面源污染对湖泊生态系统的侵害,为湖泊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深挖湖泊农耕文化,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起点策划、宣传、推广一批具有湖泊地理标识性“小而美”“少而精”的地理特色农产品品牌,着力打好区域公共品牌这张牌,以“政府+企业”构建区域“湖泊绿色公共名品运作平台”,提升湖泊流域绿色农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探索以农特产品的高附加值反哺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新方法。
创新利益联结机制。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为此,需要在“节水、减肥、降药、控粪污”行动中,最大限度地调集和整合资源,建立发展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各地应高位统筹、有效推进,加快与科研院所联合攻关湖泊流域绿色农业规模化推广的技术瓶颈,在市场效益中实现湖泊流域农业现代化和高效化。同时,积极谋划湖泊保护治理公益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凝聚民心、形成共识,发动广大群众以出力、捐资、众筹等方式积极参与到志愿尽责的“湖泊保卫战”中,缓解地方资金压力。另一方面,按照“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思路,重点扶持湖泊流域的新型职业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及合作,通过绿色农业技术共享实现普遍“产优”,畅通销售渠道消除长期“心忧”,建立多方利益共赢的联结机制,从而形成以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进湖泊保护和治理的强大合力。
作者:张颖婕 李辰航;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