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在B县水田镇有一个古苗寨,叫湾子苗寨。美丽的苗寨是一个典型的纯苗族同胞村寨,有农户27户、137人。2015年外出务工人员39人,留守未成年孩子35人。这里历史悠久、民风纯朴、溪流淙淙、青翠围绕、古色古香,是B县集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旅游于一体的特色景点。由于交通闭塞,发展条件差,早在上世纪90年代,湾子苗寨的劳动力纷纷外出到广东等沿海城市务工。特别是已为人父母的青壮年常年在外,忙于务工,无力问津孩子,即使有心,限于条件,也心有余而力不足。同时,部分家庭由于夫妻一方长期外出,家庭破裂,影响孩子健康成长。留守孩子家庭生活和父母教育的缺失,造成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学习上缺人辅导,生活上缺人照顾、亲情上缺少温暖、心理上缺少帮助、道德上缺少教育、行为上缺少自控、安全上缺少保障等等一系列难题亟待解决。
随着留守孩子社会问题日益凸显。2008年,具有初中文化、从外乡嫁到该村的妇女熊杰红大姐带头承担义务帮助留守孩子辅导功课、洗衣服等任务。熊杰红大姐首开先河的事迹传开后,引起了县妇联的注目。2009年,B县妇联着眼全局,紧扣促进湾子劳务经济持续发展、让外出打工父母放心、让留守孩子有人关心和过得舒心要求,帮助湾子组建了湾子“代理妈妈”志愿服务队,古苗寨里的李开凤、杨朝秀、罗显秀、周艳、熊艳等妇女们在熊杰红的影响下加入“代理妈妈”志愿服务队。以熊杰红为统领的“带理妈妈”团队发挥“幼吾幼及人之幼”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投入到关爱“留守孩子”的工作中,以一腔热情、一份爱心、一份义务当好缺失双亲孩子的“代理妈妈”们,为留守孩子生活、学习尽爱心,促进他们健康快乐成长。目前,湾子“代理妈妈”志愿服务队已达22人。
湾子“代理妈妈”志愿服务队成立后,为便于组织和动员全寨留守妇女尽可能投入到关爱“留守孩子”工作队伍中,B县妇联和水田镇在湾子苗寨成立了B县水田镇湾子苗寨妇女小组,为“代理妈妈”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还为妇女小组制定了《妇女小组长工作职责》、《妇女之家汇报制度》、《代理妈妈工作职责》等8个制度,以制度团结和凝聚妇女投入到“代理妈妈”工作中,使“代理妈妈”工作有章可循,工作常态化,确保“代理妈妈”工作可持续开展。
目前,湾子“代理妈妈”由于在互相帮助、互相传递母爱中相互感到实惠,已经充分认识到了“代理妈妈”实质是人人为大家、大家为人人的互惠理念,妇女们由当初的要我当变成了我愿当,自愿投入“代理妈妈”团队,服务留守儿童,或一对一结对关爱,或一对二结对关爱,或团体关爱,使“代理妈妈”们的爱心服务成为了湾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材料2:湾子“代理妈妈”志愿服务队服务活动开展以来,“代理妈妈”团队始终严守《代理妈妈工作职责》的“一四制”。即:一个总体要求,就是“代理妈妈”要给予“留守孩子”妈妈般的关爱,积极负责“留守孩子”的生活、学习及思想情况,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两访”制度,每学期末,“代理妈妈”一要访问留守孩子班主任,掌握孩子在校的学习、生活等情况;二要将情况通报给孩子家长,访问孩子家长对孩子的要求。二是坚持“两帮”制度,围绕德才兼备,“代理妈妈”一要坚持帮助“留守孩子”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二要坚持帮助“留守孩子”学习。三是坚持“两联系”制度,“代理妈妈”一要坚持每周与10岁以下“留守孩子”面对面联系并深入开展一次交心谈心;二要坚持每月与10岁以上的“留守孩子”面对面联系并深入开展一次交心谈心。四是坚持“两组织”,“代理妈妈”一要坚持每周组织7岁以下儿童集中开展一次集体娱乐活动;二要坚持每两周邀请“留守孩子”深入家中与自己一家同生活同劳动一次,增进亲如一家的感情。如今,走在湾子苗寨的大道上处处能听到“熊妈妈,我爱您!“那一声声稚气、充满期盼的呼唤,足以将一个人的心融化,同时让我们深深感受到了这些孩子对“代理妈妈”们的依恋和信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