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醴陵市公安局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9名人民警察。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基层民警9名(限男性)。
二、选调范围与报名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湖南省公安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已评授警衔的在编在岗人民警察(不含铁路、民航、森林、司法等行业、系统公安民警)。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职满1年;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7月29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Ling.gov.cn/)。
(二)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8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节假日不受理现场报名。)(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1、报名采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快递报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或现场报名(双休日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湖南省醴陵市公安局政工室816室,地址:湖南省醴陵市来龙门街道醴陵大道8号醴陵市公安局;邮编:412200;联系人:刘警官;电话:0731-23268920。
网上报名邮箱:290049737@qq.com。
2、报名者在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1)经本人签名和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醴陵市公安局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1), 必须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将《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本人身份证、人民警察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和《首次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审批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2);
(6)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3、报考人员必须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选调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由醴陵市委组织部会同醴陵市公安局,按照规定条件组织专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公开选调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资格的,依照相关规定随时取消选调资格。报考者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址将通过电话和短信另行通知。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核减选调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核减选调计划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安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指定的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2: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所需要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体检结束后,由选调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并向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转任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由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Ling.gov.cn/)。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由选调单位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原工作单位。
九、其他
报名咨询电话:醴陵市公安局 0731-23268920;
监督电话:醴陵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0731-23287161。
附件:
醴陵市公安局
2020年7月29日
报名时间为8月1日—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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