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差评”制度体系将给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套上“紧箍”,对公职人员产生强大约束作用,督促其积极提升业务水平,告别态度冷漠、语言生硬等不良习惯。“好差评”制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重大创新,在实现政务服务绩效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的同时,推动各级政府从“以部门为中心”向“以人民为中心”转变。
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体系,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开展“好差评”工作。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后两个等级为差评,相关责任部门要在7日内对差评投诉完成核实整改,确保差评投诉件件有整改、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