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改革,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组发[2014]9号)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巴东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报考范围为县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县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其中乡镇须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2月29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2016年2月29日;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中共党员;
8、身体健康;
9、符合遴选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工作岗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3月16日—3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信陵镇巫峡路19号511室)。
(三)报名方式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并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后进行报名(《报名表》见公告附件)。报考者携带《报名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三张1寸登记照到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选调生需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审定后进行报名)。
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参加面试人数按遴选职位数3: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人社局集体研究后确定是否降低比例和调整遴选计划。降低比例和调整遴选计划须进行网上公告。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3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16年3月19日下午2:30-5:30(星期六)到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4、阅卷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阅卷工作。
5、成绩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面试
1、面试公告。笔试结束后,报考者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纪委监察局分别对相关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公务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和复审时主动放弃人员,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面试组织。面试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不合格者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的。考察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法进行,也可以采取德的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法。
(二)体检
体检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体检出现缺额的,依综合成绩进行递补。
六、公示、试用、办理相关手续
县纪委监察局根据遴选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召开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进入试用期人选,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本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将进入试用期人员名单在县党建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相关人员进入遴选试用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718-4334389
县人社局职位职责管理与考试录用聘用股0718-4333315
县纪委组织部0718-4333809
原标题:巴东县纪检监察系统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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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巴东县考试遴选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