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大冶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有19家市直单位26个职位共35个计划,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大冶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我市行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学历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31日),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经历(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没有规定的,须在本机关工作2年以上。本机关工作年限,从办理正式调动、录用手续起计算;
4、履职尽责,工作表现突出,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履职能力和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选调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原参加选调录用后因个人原因不到单位就职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单位公务员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第五条所列应予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委组织部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9:00--10月23日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各选调单位现场报名。报名人员登录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2020年大冶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乡镇、街道、高新区报名人员需经单位党(工)委审核盖章,其他人员需经单位党委(党组)和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审核盖章〕、诚信承诺书、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三420000000000000000”)。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
选调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选调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填;如需补充资料的,可提供电子邮箱,要求报名人员提供相关材料。
审查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计划。取消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选调职位。
公开选调期间,各选调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向市委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商选调单位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选调考试。
3、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照选调单位通知,到选调单位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时间和内容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水平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能力素质。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材料复印件,准考证、《2020年大冶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格复审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该计划。
3、面试
市委组织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大冶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
4、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1、组织考察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按报名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原则上考察对象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比例为2:1。各选调单位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名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和德才表现情况,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配程度。
2、体检
选调单位组织考察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可同步进行。考察和体检工作,在11月下旬前完成。
(五)公示与任职
1、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对报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排序,集体研究提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
选调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分别在选调单位和干部所在单位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录用情形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察后的综合排序依次递补。
2、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组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3、办理转任手续
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经考察不胜任工作的,回原单位工作。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退回原单位。
中共大冶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