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入园项目和企业服务工作,优化石首经济开发区发展及服务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职位及数量
石首市工业园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人
二、遴选的范围及对象
我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省招教师不在遴选范围之列。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具有与所遴选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文化知识、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015年1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2月6日至2月16日;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报名人员填写《石首经济开发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到市人社局报名,审查报名资格。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四、遴选方式
遴选方式由石首经济开发区、市人社局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职务业务能力测试等形式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面试(面谈)、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综合实绩等,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结合面试、考核、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确定拟遴选人员后,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遴选人员,遴选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716-7182574
遴选单位电话:0716-7898980
七、其他
石首经济开发区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石首经济开发区负责解释。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