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部分公益一类缺编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部分超编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调剂4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缺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调剂岗位
部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一安陆市部分缺编事业单位遴选岗位表)。
二、遴选人数
遴选工作人员40人。
三、报名条件
1、全市部分超编事业单位(含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生产经营类,具体单位见附件二安陆市参加遴选事业单位情况表);
2、具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在编在岗位事业编制人员;
3、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业务工作能力;
4、国家认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2月28日以后(不含2月28日)出生。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日—2018年3月4日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需携带报考人员身份证、廉洁证明、2寸照片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主管局人事科(股)室报名,报名填写《安陆市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不可填错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各部门按照招考条件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和奖励加分情况公示后报市人社局审核。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采取先报后审的原则,审查前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遴选事业单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初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五、招聘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奖励加分的方式进行,由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测试内容为政治理论、法律基本知识和职业能力基本素质,笔试题型以客观题为主。
奖励加分办法:按照受表彰奖励层级设置不同分值,市州或厅级以上每次5分、县市区级3分、主管部门2分,同一事项获得不同层级表彰的取最高层级,不重复加分。表彰奖励须于报名前一并送市人社局登记备案确认,不备案者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的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表彰奖励加分*30%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遴选人选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加试)。在中国安陆网上公示。
六、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方能参加选岗。
七、直接选派和选岗
(一)直接选派
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把优秀的人员充实到扶贫攻坚主战场,根据综合成绩择优选派8人到市扶贫办工作,其余考生进入下一轮选岗。
(二)选岗
直接选派后的32名考生进行选岗。
1、选岗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
2、选岗办法
(1)在市监察委监督下,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参与。
(2)遴选的岗位以公告公布的岗位为准(市扶贫办岗位除外)。
(3)选岗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排名顺序依次现场自主选岗,填写选岗表并签字确认。选岗结束,考生不得更改所选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5)考生务必按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岗。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岗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岗位由市人社局在剩余岗位中安排,不服从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6)在规定的时间选岗时迟到的考生,选岗次序将被排到选择后剩下的岗位中进行选择。
3、注意事项
(1)选岗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选岗。
(2)选岗人员必须事先熟悉、了解公布的招聘岗位,提前做好选岗准备。
选岗结束后,选岗结果在在中国安陆网上公示,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八、相关手续办理
由市编办将编制调整到所上岗事业单位,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市财政部门核拨工资。
安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