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招商引资“一号工程”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有关规定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决定在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充实到市招商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市招商局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共8名。
二、遴选范围
1.各区(含开发区、功能区)党政机关、街道(乡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科长或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
2.市直机关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科长或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遴选职位专业、工作经历等要求;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须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3月20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五年内有严重违反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3月27日9:00—3月31日12:00
符合遴选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http://www.whptc.org)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提交报考申请。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并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二)资格审查
市招商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对于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填。
审查合格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低于5:1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遴选计划数。
(三)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实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在3月27日资格审查通过后至3月31日24∶00前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按规定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50元(鄂价费〔2007〕18号)。4月6日9:00至4月8日8:30从武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携带身份证、纸质遴选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需经本人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近2年履职尽责岗位责任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专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在市招商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职位或相应核减公开遴选计划数。
(三)面试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资格复审情况,在武汉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公告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进入面试后放弃面试的人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由市招商局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能力素质。
(四)计算综合成绩
采用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
六、考察和体检
(一)组织考察
市招商局按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1.5:1的比例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市招商局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不少于2人,到报考人员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工作实事公示、谈话核实、查阅档案、民主测评和评价、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情况。重点加强对报考人员政治立场、政治思想、政治品质的考察,分析考察对象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配程度。
(二)体检
市招商局组织考察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修订内容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职位符合条件人员。
七、公示与任职
市招商局对报考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适配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集体研究提出拟任职人员名单,分别在市招商局和遴选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7天(含5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对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通知到岗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公务员转任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调查核实的,取消任职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027)82796605(市招商局)
监督电话:(027)82755032(市纪委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
(027)82402146(市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