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结构,促进县直单位间人员合理流动。根据《咸丰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咸县组通[2017]8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包括县委办公室等4个单位共4个职位,详细情况见附件。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党政机关职位人员从县直党政机关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选调。
事业单位职位人员从财政全额拔款县直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和心理健康;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到2017年3月31日;
5、具有1年及以上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7年3月31日;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
2、服务期未满5年的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3、中小学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不合格(含基本合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1、报名时间: 2017年4月5日至4月11日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
3、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持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登记彩色照片2张。
4、2017年4月12日,报考者在各用人单位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用人单位制定方案,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如不足3:1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考生考试总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考察程序。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职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用人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
(四)公示和调动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对象,并在县人社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6822259,6831101。
2、调动。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事业单位人员按新聘岗位确定工资待遇。
联系电话:6831101
中共咸丰县委组织部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