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对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请示的批示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职数
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人员中遴选全额事业编工作人员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强,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行端正,勤奋敬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对转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得参选转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6月8日—6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
3、提交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在今日竹山网公示公告栏下载打印填写《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考申请(单位盖章同意),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现场审核报名。通过现场审核的人员交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由县编办、县人社局、县国土资源局一起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遴选工作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不符的,均取消遴选资格。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2017年6月13日到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侧)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19-4228269
(三)组织考试
遴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排序在录取名额的末位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为准,面试按照遴选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一并参加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遴选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特别注重对考察对象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纪律作风、工作实绩的考察。考察结束后写出综合考察报告。
2、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由县国土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五)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遴选调配人员均通过今日竹山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配手续。如有弃岗者,拟遴选调配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顺延递补。
咨询电话:竹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0719-4228269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股电话0719-4225735
举报电话: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19-4225235
竹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山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