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安局拟从黄石市外(不含大冶市、阳新县,下同)公安机关选调一批民警到黄石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基层所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此次从黄石市外公安机关选调到黄石市公安局工作的民警数量为13名。
二、选调岗位
选调民警安排到黄石市公安局城区公安分局基层所、队工作。
三、选调条件
1、政治、业务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人民警察身份;
3、工作一年以上,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且进行了公务员登记并录警授衔;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对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交通运输、交通管理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计算机科学技术、数据库技术、计算机软件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等专业人才,年龄适当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因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不诚信记录;
7、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8、其他办理调动手续必须的条件。
四、选调步骤
1、报名。在平安黄石网上发布选调公告,有意愿参加选调的同志填写选调报名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传真至指定联系单位。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初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
3、笔试。对初审合格人员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安民警应知应会内容。通过笔试,考核拟选调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水平。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组织面试。
5、商调。通过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13名拟选调人选,报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向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商调函进行商调。笔试、面试成绩总分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6、组织考察。调出单位接到商调函后,如同意人员调出,安排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实地考察,查阅档案,形成考察报告。
7、党委讨论。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市公安局党委研究。
8、进行公示。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后,对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公务员局审批。
9、办理手续。经市公务员局批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2、拟参加选调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
3、平安黄石网为本次从黄石市外公安机关选调民警的消息发布网站,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石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联系方式:0714-6559207、6559206、6516796,联系人:吴保钢、张勇。
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石市公安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