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范围
遴选工作人员8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2名,管理岗位6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身体健康;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5、全区在职、在岗、在编工作人员及财政所分流人员;
6、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且期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实习期内工作人员。
二、报考资格和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10月10日--13日。
2、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区人事考试中心(公务员局一楼)报名,并填写《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关于年龄的计算方式: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如报考人员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考人员遴选调配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2017年10月21日上午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政策理解与执行力,满分100分。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仍并列,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再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区公务员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核
由区公务员局和用人单位负责。重点考察参加遴选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理论水平及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等。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各占40%,面试占60%,综合成绩=面试分60%+笔试分40%。
(四)公示
对考核合格人员,在咸安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手续办理
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由区公务员局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后按报考岗位核定工资。
五、纪律监督
遴选工作人员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监督。遴选工作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遴选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遴选对象调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六、其它事项
1、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2、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咸安区政务网 。
联系电话:8322025
咸安区公务员局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