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工作力量,保康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报名范围
从全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具有行政编制、符合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和选调生中遴选4名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职务工作人员,其中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2名。
二、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组织纪律观念强,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工作经历,并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满两年(截至2017年11月15日),其中选调生必须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实际工作经历(当年招录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写作功底和政策理论水平;
(5)报考县委办公室的年龄要求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报考县委组织部的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报考县委办公室且有文字材料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2016年换届新提拔进乡镇领导班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报考人员与遴选职位有回避关系的。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本次遴选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所有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提交的报名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报名时需提供: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式两份(另报电子版);
‚近期2寸免冠彩色登记照2张(另报电子版);
ƒ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选调生身份或公务员身份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公务员登记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11月23日。
报名地点:保康县委办公室307室(联系人:陈雪电话:0710-5819098,13774175078),保康县委组织部209室(联系人:刘民,电话:0710-5817270,15872200164)。
2.资格审查。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分别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参加笔试人员与遴选职位计划达不到5:1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遴选计划。
3.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实行百分制,由专家评审计分。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现场答辩、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5.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然后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员名单。
6.组织考察。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7.体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8.讨论决定与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遴选职位要求,将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按照1:1比例提出拟试用人选名单,并在保康党建网、保康县人事考试网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9.试用与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6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拟试用人选。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分别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中共保康县委办公室
中共保康县委组织部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