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察委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机关研究,报县委同意,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到县纪委监察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与人数
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工作人员10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奉献精神保密意识强;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其中:选调生须具有2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须具有3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在计算工作经历时,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具有法律、财会、计算机、中文等专业知识和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4、具有《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所述情形的,如与报考机关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与调配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监利党建网、监利纪检监察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16日。
报名地点:县纪委监察委办公楼3楼组织和宣传部办公室(章华大道181号)。
联系电话:0716-3805236。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
(1)《监利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
(2)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四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须经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可盖章);
(5)成果证明材料。主笔起草的各类文章或省市以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由本人签名的《监利县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监利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监利县纪委监察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可到县纪委监察委组织和宣传部领取,也可在监利纪检监察网下载,网址:http://www.jllz.gov.cn/。
2、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委进行预审,预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1.5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体检人员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察委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如果考察对象中确定有不具备的相关要求的,终止对考察对象的考察。终止考察或经考察不胜任的,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纪委监察委班子成员会议提出拟录用人选,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后,在监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监利党建网和监利纪检监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七)试用和调配
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公开遴选机关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和任职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严肃纪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视情况予以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的;
二是公开遴选工作中徇私舞弊的;
三是应当回避而未按规定回避的;
四是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泄露试题、评分结果、考察情况和其他公开遴选涉密信息的;
五是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六是因工作失职,影响公开遴选工作正常进行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委机关负责解释。
中共监利县委组织部
中共监利县纪委机关
监利县公务员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