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市政府办公室2人、市政府研究室2人、市政府金融办1人(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县乡两级党政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主任科员以下职务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金融办岗位人员要求为金融学、财务管理、投资学专业;
3.报考市政府办公室职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金融办职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考市政府政府办公室职位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乡镇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将遴选资格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考。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8日8:00至5月14日17:30。
2.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公务员局。市公务员局、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参加笔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调减该职位遴选人数或取消该遴选职位,允许该职位的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
4.考察。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市政府办公室根据遴选职位要求,组织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6.确定拟录用人选。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市政府办公室研究确定拟试用人选,并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备案。
7.公示。对拟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8.办理手续。公开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市政府办公室对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公务员局审批,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确定报考人员名单后,认真填写《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当地公务员局。各县(市、区)公务员局将上述报名表和《市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后)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5月15日12:00前报市公务员局职位科。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人员近期同版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2.《湖北省选调生录用审批表》、《湖北省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湖北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荆门市公务员局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