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视野,提高用人公信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县编办《关于成立县退役军人服务机构的通知》(监编办【2019】13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面向全县公开选调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监利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与原单位无劳动人事争议;
3、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至6月7日;
报名地点: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监利县玉沙大道109号县人社局7楼707室,咨询电话:15027058800 );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推荐,由本人到县人社局报名,审查报名资格。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监利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②身份证、毕业证、相关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③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岗位数。
四、选调方式
选调采用结构化面试或职务业务能力测试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县人社局与选调单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通过面试(面谈),查阅档案复核资格,实地调查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综合实绩等,结合面试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选调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调人选报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县人社局及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监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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