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都市深化纪委监委派出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加强市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队伍建设,经市委同意,拟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20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符合条件人员(试用期满人员),不含乡镇、市直部门班子成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品质好,思想、工作作风过硬,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为人正派,处事公道,敢于担当;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为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无违纪违法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30日至6月20日。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市纪委监委组宣部。联系人:陈池友,电话:13872600850;邹吉蓉,电话:13972530941。
(二)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委组宣部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察与选用
1、组织考察。成立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
2、跟班锻炼。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初步选调人选到市纪委监委部室进行为期2个月的跟班锻炼。
3、确定人选。综合考察及跟班锻炼等情况,报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向市委组织部申请调配。
五、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宜都市纪委监委选调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交:1.报名表;2.身份证、现有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中共宜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宜都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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