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2021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总体安排,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单位呈报等环节,经研究,对周雪微等36名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公示期间,对拟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反映。反映情况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以方便核查,并留下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咸宁市温泉城区咸宁大道69号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电话:0715-8126110,8126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