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石市2019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任)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做好市直机关公开遴选(选任)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根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遴选职位资格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市委组织部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减少职位遴选人数或终止该职位遴选工作。
二、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推荐表》(需相关单位盖章);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有《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的,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5)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6)所在单位或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原件;
(7)遴选职位要求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还须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8)《黄石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需本人亲笔签名)
(9)《公告》中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三套。所有复印件应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
三、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0月15日-16日8:0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各单位政工(人事)科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本人相关材料,各单位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由市委组织部公示。
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