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规定,经过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经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为郝文中。
现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对拟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传真等方式向随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教育科反映。举报要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并留下联系方式,以方便核查。
来信地址:随州市卫生健康委人事教育科,邮政编码: 441300, 电话: 0722-3596655,传真: 0722-3596638,邮箱:609744740@qq.com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随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