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3年7月2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的举措,部署有关工作。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基本的民生,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切实做好稳就业各项工作。
二、深度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重点内容
1.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2.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鼓励引导基层就业;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实施2023年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
3.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4.加强组织实施。细化实化政策;优化经办服务;强化宣传解读。
★重要表述
(一)2023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重要表述
千方百计稳定就业。坚持把就业作为最大民生,抓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提升“零工驿站”服务功能,强化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灵活就业群体权益保障,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让劳动者技有所长、业有所就、劳有所得。
(二)湖北省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要表述
健全就业优先促进机制,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构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信息服务水平和覆盖面,推进就业扩面提质。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坚决纠正和防止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强化失业青年帮扶。依法优先安置退役军人,加强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职业培训和终身职业教育,促进退役军人更高质量就业。开展春风行动,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强化下岗失业人员托底帮扶,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和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扩大公益性就业岗位安置。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扩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支持开展在岗培训,加强用工服务保障。健全创业带动就业机制,加大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推进创业孵化基地规范化建设,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引导支持返乡创业,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健全劳动者能力素质提升机制,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完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解读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坚持系统思维、综合施策,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优化服务保障,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到2025年,高校专业设置与我省产业发展更加匹配,就业指导体系更加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明显增强;就业渠道更加多样,就业服务更加精准,就业帮扶更加有力,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保障更加充分,配套服务更加完备,就业环境持续优化。全省每年高校毕业生留鄂比例在60%左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超过90%,新增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40万人以上。
(二)全力提升在校大学生就业能力
1.开展“爱上湖北”教育活动。将“爱上湖北”教育内容纳入高校入学教育,并贯穿教育全程, 重点宣讲湖北历史人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产业布局等内容,增进大学生对湖北的了解认同。 每年组织在校大学生参观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及规划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为 入校新生发放旅游年卡、公交卡,为大学生参与城市体验提供便利,让大学生了解湖北、爱上湖北、留在湖北。
2.调整优化高校专业设置。深化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高校毕业生 就业状况作为高等教育结构调整的重要参考,建立就业与专业设置、招生计划、人才培养和使用评价 联动机制,推动形成以就业需求为导向、适应我省现代产业体系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就业 反馈机制,开展就业质量跟踪评价,引导院校加快调整优化学科专业设置,重点布局社会需求强、就业前景广、人才缺口大的学科专业,对毕业生就业率不高的专业采取预警、调减计划、停止招生等举措。
3.全面加强就业指导。着眼有效缓解“缓就业”“慢就业”现象,引导大学生增强就业意识,将就业教育和就业引导纳入“三全育人”重要内容。 健全完善高校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 制定职业生涯教育整体设计方案, 开展分阶段、全覆盖的就业指导,职业生涯指导课程总量不少于38学时或2学分。各高校要 落实“四到位”要求,设置专门的就业工作机构,按照与应届毕业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500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就业工作人员和指导老师,安排就业工作专用场地,按照不低于毕业生在校期间学费总和1%的标准设立专项 工作经费。推进高校就业创业指导特色课程和职业生涯咨询 工作室建设。开展高校就业指导老师 专项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500人次。将“就业指导”纳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目录, 单列评审。举办高校教师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才聚荆楚·勇往直前”大学生求职大赛、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等,提升教师就业指导水平和学生求职创业能力。
4.注重实习实训锻炼。强化在校大学生实习实训管理,从大学一年级开始,每学年安排一定时间,渐进式开展认知实习、岗位实习,稳步提升大学生 就业实践能力。院校 统一组织的实习实训原则上就地就近安排,实习岗位应保持一定连贯性。实施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举办“新楚匠工厂开放日”“职业生涯体验日”等系列活动,提高大学生就业竞争力。
(三)促进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
5.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坚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加快实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行动,突破性发展五大优势产业,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促进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健康发展,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新空间。 支持国有企业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按规定落实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深入挖掘 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就业机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 稳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规模。稳定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规模。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积极开发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和行政助理等岗位。
6.提升就业服务精准性。依托湖北“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开发“荆楚学子码”,从入校开始建立大学生个人 就业档案,根据学生专业、职业规划和兴趣特长,向低年级学生重点推送专业相关产业发展趋势、就业需求等信息,向高年级学生智能供给培训、比赛、实践等信息,向应届毕业生精准提供网络招聘、就业岗位等信息,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定制一人一策服务清单,提供信息“码上知”、事项“码上办”等全周期个性化服务。 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征集发布机制,相关部门按职能负责收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城乡基层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需求计划,汇总后集中在湖北公共招聘网发布并动态更新。 建立高校招聘联办、岗位共享机制,鼓励毕业生跨校参加招聘活动。常态化实施“才聚荆楚·百县进百校”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构建市县与高校人才供需直联机制。
7.引导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院校等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孵化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给予奖补。深入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开展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大学生参加创业创新活动和自主创业并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折算为学分。开设创业注册登记、许可审批 绿色通道。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 强化资金扶持,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项目资金、税费减免等政策。 举办“创业湖北”“创青春”“互联网+”等系列大学生创新创业赛事,挖掘培育一批创业主体。对创业失败的及时提供就业服务、就业援助。
8.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扩大青年职业技能培训规模,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范围,符合条件的给予 培训补贴。加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培训等多种模式,深化校企合作,开展定向、定岗、订单式培训。 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需要学历学位证书作为报考条件的, 允许先参加考试评定,通过考试评定的,待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后再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组织大学生等青年参加各类技能大赛,引导走技能成才之路。
9.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加快培育千亿级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水平,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 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规范有序的专业化服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应届毕业生留鄂就业创业免费提供服务的,可根据服务人数、成效等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对引导到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就业的可适当提高 补助标准。
10.简化入职手续。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健全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系统, 取消就业报到证, 取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环节, 取消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推进体检结果互认,积极稳妥转递档案。加快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精简服务环节、压缩办事时间,方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流动。
(四)全力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跟踪帮扶
11.完善实名帮扶机制。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强化教育、人社部门离校前后信息衔接, 建立实名制台账,实施跟踪帮扶。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 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未就业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地市级以上城市, 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 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12.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深入推进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实施3年15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对开展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和留用奖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用人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提高见习保障水平。
13.精准开展困难帮扶。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和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 补贴。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延期还款、减免利息等支持举措,延期期间不计复利、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安置。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
(五)全力优化大学生留鄂就业环境
1 4.降低安居成本。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在省内合法稳定住所或拟就业创业地城镇 落户。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将高校毕业生住房 纳入解决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政策范围(暂除武汉市外)。实施“宜居湖北·才聚荆楚“百万大学生留鄂创业安居行动,对在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高校毕业生,有条件的地方可发放一次性 购房补贴。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地财政可给予 租房和生活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由各地自行确定。
15.维护劳动权益。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专项行动,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学历等就业歧视,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侵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权益行为,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发布警示提醒,列入“黑名单”。 督促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书(含网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6.促进社会融入。加强对青年学生社会融入的 针对性指导,充分发挥青年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的独特作用, 鼓励和支持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强化社会交往能力和社会责任感,不断培养和提升社会化技能。鼓励青年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激励青年在各行各业积极创新,拓展工作领域和空间,形成发展新动力。在全社会推动形成鼓励青年多样化参与、支持青年个性发展、宽容青年失误的氛围,为青年更好融入社会 营造良好环境。
17.加强宣传引导。聚焦“才聚荆楚·就在湖北”主题,充分利用电视、电台、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持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留鄂来鄂 就业氛围。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服务专项宣传,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选树一批“实干奋斗·青春圆梦”青年就业典型,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长江学子”宣传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在奋斗中实现人生价值。
18.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 重中之重,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和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高校学科专业评估等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协同配合,落实落细就业创业政策。
★深入实施“才聚荆楚”工程推进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十项行动重点内容
1.开展就业政策落实行动。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各项就业政策。深入实施“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行,深入工业园区、企业厂区,上门发放就业政策清单、服务事项清单和经办机构清单,告知政策申请流程和经办渠道。大力优化就业政策经办服务,推广“直补快办”模式,推行“企业员工入职”“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打包办,不断精简人社涉企服务环节、压缩办事时间,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对就业政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开展稳岗扩岗助力行动。充分发挥各级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组织、教育、科技、民政、国资等部门对接协同,优化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积极稳定、适当增加“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配备”和国有企业、科研助理招聘规模,不断拓展“城乡社区专项计划”,鼓励引导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优先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主动衔接高校毕业生求职时间,加快事业单位招聘进度安排。
3.开展创业服务支持行动。实施支持大学生创业“育苗”行动,会同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开展创业服务进校园活动,鼓励、引导、服务大学生自主创业。开展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对有创业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等培训,提升青年项目选择、创办企业能力,对符合条件的,按培训类别分别给予300元/人、1200元/人、15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持续擦亮“创立方”品牌,组织大学生创业训练营、创业大讲堂、创业路演周会、创业服务基层行等系列活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高校等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打造“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创业生态链,为入驻大学生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场地、水电、宽带、公共软件等费用减免支持,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指导、项目推介、投资融资等一站式服务,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全面推进创业担保贷款电子化审批系统建设,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覆盖,持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大力扶持大学生留鄂来鄂创新创业,优化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打造“创业湖北”“创立方”“创青春”“挑战杯”等系列赛事品牌,不断营造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4.开展“职引未来”主题系列招聘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统一以“职引未来”为主题,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招聘活动,重点组织线下招聘服务,注重岗位发布质量,提升品牌影响力。要深入高校精准对接岗位需求,根据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学历层次、技能水平、就业意愿等,有针对性归集发布岗位信息,提升人岗匹配效率。持续保持招聘市场热度,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城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失业青年较集中的市县要定期组织小型专场招聘会,整合岗位资源进街道、进社区开展巡回招聘。
5.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行动。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六进”校园活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提前向校内延伸,建立完善“一校一策”对接模式,动态掌握毕业生就业落实情况、离校安排等。加强“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地图”推广使用,组织开展“才聚荆楚•勇往职前”湖北省大学生求职大赛和“才聚荆楚•春回校园”高校毕业生招聘等系列活动,持续把服务送到毕业生身边。建立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与高校就业机构常态化联系机制,鼓励市州与高校合作设立“留鄂人才(招聘)工作站”或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常态化开展留鄂政策宣讲、招才引智和就业创业指导。鼓励各地赴高校招才引智,开通“政校企联姻”定向引才直通车,分行业、分专业、分规模赴高校开展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学子家乡行”等形式多样的引才活动。开展人社厅(局)长、就业局长院校行活动,对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组织定向送岗位、送资源、送政策、送服务。
6.开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服务攻坚行动。各地建立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台账,将本地户籍与外地前来求职的毕业生全面纳入。对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逐一联系,摸清基本信息、就业需求、就业状况,按照就业、失业、暂无就业意愿等类型分类管理,动态更新帮扶就业情况。对有就业意愿的,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对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政策扶持;对暂无就业意愿的,做好状态记录,及时跟进服务。
7.开展青年专项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补贴。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鼓励对青年开展新兴产业、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拓展学徒培训、技能研修、新职业和就业技能培训等多种模式,积极采取校企合作、订单式、定向式培训等方式,提高培训后就业率。发挥竞赛带动作用,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建设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湖北省选手训练基地,积极动员大学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配合做好全省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实施,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在技术保障、选手培养等方面全力提供支持,引导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
8.开展就业见习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就业见习基地动态管理,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结合“国企优聘”行动,重点募集开发一批科研类、技能类、管理类、社会服务类岗位,推出一批示范性岗位,优化就业见习专区、网站功能,开展见习对接活动,提升见习质量和吸引力。开展国家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动员参加见习的企事业单位参与创建,带动提升见习工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9.开展就业困难结对帮扶行动。聚焦脱贫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残疾等困难毕业生,主动落实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做实专门台账,实施动态管理,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优先提供岗位信息,优先组织培训见习,促进尽快就业创业,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化实现就业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聚焦长期失业青年,通过登记失业库及时锁定对象,开设青年就业训练营,开展职场体验、就业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参观、职业沙龙等就业服务活动,帮助他们接触职场、融入社会。
10.开展就业权益护航行动。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售卖简历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滥用试用期、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工资等行为,对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及时向高校毕业生发布警示提醒。开展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面向高校开展档案转递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档案安全有序转递。加快落实就业报到证取消后衔接工作安排,简化优化落户、档案转递、报到入职等手续,提供集体户口落户、社会保险转移接续等服务,更加便捷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流动就业。开展普法宣传,灵活运用网站、新闻媒体、宣传视频等载体,通过服务普法、以案释法、进校送法等方式,增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法律意识。
★领导要求
(一)省委书记王蒙徽要求
2023年7月25日,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研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等政策文件的举措,部署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