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委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宣恩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七纪检监察组计划选调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2024年宣恩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宣恩县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一级科员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以后出生),四级主任科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6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向县纪委监委提出报考申请。报名人员于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2024年宣恩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验证报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到宣恩县纪委监委502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资格审查
2024年6月21日,县纪委监委进行资格审查,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对未经单位推荐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由县纪委监委取消其选调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开选调的下步程序。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自行准备参加笔试所需的用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了解。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考生放弃面试造成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选调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该职位是否可以进行公开选调的下步程序。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人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因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研究决定
县纪委监委依据公开选调考试、考察情况,召开县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程序报上级纪委办理进人审核备案手续。拟录用人员通过上级纪委审核备案的,办理后续选调手续;如审核备案不通过,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县纪委监委对拟录用人员在宣恩县新闻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八、公开选调工作纪律
公开选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024年宣恩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附件:1.2024年宣恩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中共宣恩县纪委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