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
市委政研室等单位计划公开选调15人。具体职位详见《利川市2024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利川市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须满5年,选调生须按照分配时政策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违规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4.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
7.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截至2024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年龄、学历以干部人事档案认定结果为准。上述“以上”“以下”“以后”均含本级。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9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名。由所在单位负责收集、审核本单位人员提交的《利川市2024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统一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市机关综合大楼526办公室)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低于3:1的,核减或取消相应的职位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单位、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方可放弃。
四、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与笔试成绩加算。
1.中层干部任职经历(最高2分)
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中层干部正职,每任职满一年加0.4分;中层干部副职,每任职满一年加0.2分。
2.年度考核优秀(最高1分)
每有一个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加0.2分。
3.各级表扬(最高2分)
每受到一次县级表扬加0.2分,每受到一次州级表扬加0.4分,每受到一次省级表扬加0.6分,每受到一次国家级表扬加1分。
4.发表文章(最高2分)
纸质主流媒体上发表文章,在州级层面每发表一篇加0.2分,在省级层面每发表一篇加0.4分,在国家级层面每发表一篇加0.6分。同一篇文章在各级媒体均有发表的,按最高层级加分。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11月19日前提交《利川市2024年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加分申请。
五、考试
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3日9:00-11:00(考生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笔试地点:市委党校。考生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所需的用具由考生自带。
六、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总加分,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综合成绩在中国利川网公布。
七、考察和体检
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一)考察
考察组一般由熟悉组织人事工作和选调职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需对考察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立场、政治思想、政治品质,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对考察人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组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要求,结合《干部调动档案审核纪实表》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严格审核,并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了解和掌握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情形。
(二)体检
体检必须在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按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和体检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因考察或体检出现缺额的,按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研究确定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以及考察人员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报市委组织部。
九、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选调职位要求,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拟调动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在中国利川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选岗程序;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选岗和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集中选岗,具体岗位计划为:
市直机关1:市委政研室1人;
市直机关2:市纪委监委机关2人;
市直机关3:市政府办公室1人、市委宣传部1人、市委社工部1人、市发改局1人、市科经局1人、市财政局1人、市城管局1人、市交通运输局1人、市水利局1人、市农业农村局1人、市统计局1人、市信访局1人。
选岗后,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报考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十一、公开选调纪律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湖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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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利川市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