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湘江源头的森林生态安全和林区治安和谐、稳定,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切实保障幸福、小康、和谐新蓝山的生态基础,经报上级部门批准,蓝山县委、县政府同意,蓝山县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职位:
蓝山县森林公安局选调公务员3名。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行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具体选调单位及职位要求见《蓝山县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可通过蓝山政府网(http://www.lanshan.gov.cn/)“蓝山县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服务专题”等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思想端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优良,身体健康;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经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公务员或经国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的公务员。
4、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5、具备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蓝山县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6、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构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按照相关未满有关最低工作服务年限或者受限于其他任职年限规定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有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审查、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9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2、报名地点:蓝山县森林公安局。
3、报名要求及所需资料: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具体职位及要求见《蓝山县森林公安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证明需由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报名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签订《诚信承诺书》。
4、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填写《蓝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
5、准考证由县委组织部、县森林公安局统一印发,考生于笔试前一日到县森林公安局领取。
本次选调工作不收报名费,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
(二)笔试
职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人数。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见职位表。
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执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3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体能测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发【2011】48号)执行,如有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体能测试合格的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成绩为百分制。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若有面试对象在面试前放弃面试资格,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参加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又无递补对象的,面试对象可按实际人数确定。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组面试考官、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工作按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含人民警察的特殊标准)和方法执行。
(六)考察
实行等额考察。考察工作主要是根据此次选调资格条件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基本信息“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均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相应的合格人员名单,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调入
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选调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如出现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生应全程保持有效通迅工具的畅通,因通迅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蓝山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办:2221198(义)
县森林公安局:2213295
13974674208(雷)
13874720501(孔)
蓝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二Ο年八月二十八日
报名时间为9月7日—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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