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详情请见《2020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
(二)地点:岳麓大道218号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大楼南栋(考生只能从北门进入)。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其中在阅题室阅题5分钟,考场答题5分钟。
四、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于9月26日上午8:00-8:30到达候考室(长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大楼南栋804),8:30未到达侯考室,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已加盖审核公章)、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进入考场。
(三)申领并打印本人防疫健康码(湖南本省的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申领),提前打印好本人考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
(四)考生在往返考点途中,请全程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我防护,同时合理规划行程,尽量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
(五)进入考点时,考生应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进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人员1米以上间距。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的认定以各省官网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应于面试当天入场时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不能提供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
2.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或仍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黄码,且不能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
4.9月12日零时以后入境者,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仍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健康码为红码者。
(七)考生在考场注意个人卫生习惯。
(八)考生参考请全程佩戴口罩,使用过的口罩必须投入指定的废弃口罩垃圾桶。
(九)考生不得穿有职业特征的服装,不携带任何物品、不佩戴手表或饰品进入面试考场。
(十)考生在领取本人的面试成绩通知单后必须立刻离开考点,不得在附近逗留。
(十一)请考生在进入考点前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五、咨询电话
考生考务咨询电话:0731-85798283。
附件:2020年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