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资兴市纪委市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委会同意,市纪委市监委拟在资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
二、职位与计划
1.资兴市纪委市监委机关选调执纪执法岗位人员2名(岗位特殊,适合男性)。
2.资兴市“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选聘文字综合岗位人员1名(岗位特殊,适合男性)、财务岗位人员1名。
三、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工作人员(行政编):面向资兴市机关单位(含乡镇街道,下同)、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2.市“互联网+监督”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全额事业编):面向资兴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财务岗位人员全日制所学专业为会计类专业,同时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其他岗位人员专业不限。
6.参加工作3周年以上(2017年9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8.符合相关任职回避要求,没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和办法
此次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资兴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514室,联系人:欧路娟、王霞姣,联系电话:3321652);每人限报1个职位。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20年资兴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选聘)报名登记表》可从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下载。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①2020年资兴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选聘)报名登记表(1份,A4纸张双面打印);
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需经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本人签字,报考选调岗位提供);
③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报考选调岗位提供);
④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学历(学位)证(报考财务岗位还需提供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1寸彩照3张。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请报名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二)资格审查
根据《资兴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由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会同组织、编制、人社等部门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情况不实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笔试考试根据岗位设置不同试卷,各岗位笔试考试科目均为一门,执纪执法岗位和文字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党纪条规业务知识和公文写作;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财务专业知识及公文写作。笔试开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2,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减少选调(选聘)名额。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笔试后,按选调(选聘)名额1:2的比例,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因弃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选调(选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选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若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2019年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只能进行1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资兴市纪委市监委负责,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以及德、能、勤、绩、廉、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考察人选缺额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六)公示及调动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情况,从考察合格的对象中确定拟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
2.本次选调(选聘)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考生需认真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被录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
4.本公告由资兴市纪委市监委负责解释。
附件:2020年资兴市纪委市监委公开选调(选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资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资兴市监察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