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省公务员系统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10 月 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公务员身份,且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不含参管),现担任副科级及以下(司法行政人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等)对应职务、职级的公务员。
4.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5.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不含新录用公务员当年),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0月1日。
6.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7.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6.违规取得公务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尚未作出处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宜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计划及岗位、其他具体要求
岗位 | 计划数 | 岗位具体要求 | 学历 专业 | 选调 范围 |
法官助理 | 2名 | 需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 面向湖南省公务员系统 |
综合文秘 | 1名 | 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有文字材料写作、信息宣传等文字工作经历 |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 面向湖南省公务员系统 |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申请填写报名表,并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人员请直接到桃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北区A402室),也可用特快专递邮寄材料方式报名(地址:湖南省桃源县浔阳街道楚山路与桃花大道交汇处,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邮政编码:415700,电话:0736-6681506)。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需填写《桃源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由所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盖章,同时需提供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4张(照片电子版备注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287519535@qq.com,用于制作准考证)和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年度考核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发表文章(综合文秘岗位)等有关资料的复印件(均用A4幅面纸张复印;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单位的公章)。报名登记表请在常德法院网(http://cdzy.chinacourt.org/)、桃源法院网(http://tyxfy.chinacourt.gov.cn/)公告栏下载,用A4纸张打印。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必须与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原件一致。凡报名资料填写虚假的,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三)笔试
各职位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上级法院、组织部门视情况调整选调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百分制计分。考生接到通知后,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笔试内容:法官助理职位考法律知识(50分)、案例分析(3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综合文秘职位考写作(60分)、法律知识(20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2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对象进入面试。与面试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放弃面试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面试前须经过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携带工作证、学历证书、身份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发表文章等有关资料原件)。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始终。
3.面试其他事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面试侧重考核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位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五)体检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次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入围对象最后一名的总分相同的,依笔试成绩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或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被确定的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与体检的,按总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对象为考察对象。考察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核对资格复审提交有关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对档案涂改、造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转任条件的考察为不合格。
放弃考察的或经考察不合格的,按总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经过考察组考察后的拟录用人选,经桃源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后,在常德法院网(http://cdzy.chinacourt.org/)、桃源法院网(http://tyxfy.chinacourt.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确定拟调人选和录用
公示无异议,桃源人民法院党组将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因自身原因不能办理借调试用手续的,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上述各环节依次递补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选调人员调入后职务职级根据桃源县人民法院职数情况重新认定。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同级组织部门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进行,由桃源县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桃源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桃源县人民法院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736—6681869。
(三)选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调资格;选调对象如不服从岗位工作安排,选调资格自行取消。
(四)凡被桃源县人民法院选调的工作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以及子女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五)本次选调工作所有信息均以相关法院网站发布以及桃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电话通知为准,不再采取其他途径另行通知考生个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交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桃源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询。联系电话:0736-6681506。
桃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