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拟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名,其中选调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范围与对象
面向全省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13名。面向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名。具体岗位与报名条件以《2020年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二、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高的实际工作水平和良好的文字综合能力,群众公认。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职位要求以附件1为准。
3.报考公务员岗位应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报考县直机关公务员岗位的乡镇公务员须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选调生满2年),报考人员应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1年以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4.报考公务员岗位必须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所有报考对象应为在编在岗的担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的公务员,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无吸毒史。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报考隆回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服务中心、隆回县巡察信息中心职位,受过党政纪处分的;与隆回县纪委监委以及派驻机构、二级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公务员转任和事业单位人员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方式:报考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对象将《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lhgbyz8187701@163.com进行报名。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提供《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料,报考公务员岗位的提供加盖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报考有工作年限或特殊工作经历职位的须开具单位证明或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2.笔试。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计划。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2020年11月20日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隆回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组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同放弃考试资格,不另行通知。笔试场次、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身份要求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岗位的和报考隆回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服务中心、隆回县巡察信息中心职位的需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可根据需要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考察。不进行面试的,以笔试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需进行面试的职位,按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分值权重为60%、面试分值权重为40%)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以学历高的作为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负。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安机关毒品检测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协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进行审查,对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试用和选调。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程序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以后放弃选调者,五年内不得参加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对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试用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按程序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作由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牵头,中共隆回县委编办、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参与,共同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主管机关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9-8187701)。
附件:
1.2020年隆回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见附件)
中共隆回县委组织部
中共隆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