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公开选调检察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检察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复,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调2名检察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选调岗位及职数
检察官助理2名。
三、选调条件
(一)应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机关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信念坚定,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并有司法办案经历且须取得法律职业资格C证;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6日以后出生,具备全日制法学研究生学历的可以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具有公务员身份;
6、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符合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选调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8:00至2020年11月19日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0745-5851050);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2020年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考核称职的证明。同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资格审查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年龄、学历、专业等所有任职条件资格审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1、本次选调采用笔试加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最低开考比例为1:2。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如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
3、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地点:笔试、面试地点均设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会议室。
5、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将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由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体检,费用自行承担。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时,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一次。
(五)公示与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后,确定选调人员并报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工作纪律
1、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和选调程序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各项保密规定、实施回避制度,选调全过程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人员参与和监督,面试、考察将邀请县委组织部相关人员参加。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0745-5851050(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附件: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