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2015〕26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职位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8名,其中:中共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湖区监察委员会计划选调10名,中共北湖区委组织部计划选调4名,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计划选调4名。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郴州市辖区内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涉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人员登记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30日之后出生,其他情况以此类推),各职位具体年龄要求见附件1。
4.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不确定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试用期内的。
2.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的情形尚未作出处理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6.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任职时间、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0年10月30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本次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1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周末不接受报名),(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见附件1。
2.审查材料。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审查材料。审查材料包括:《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附件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任职文件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盖章);3张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照(同底电子照片发送至选调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邮箱);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具体审查材料详见《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附件3)。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交的审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需报考人员亲自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代为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只能改报一次)。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0年11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各选调单位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见附件1)领取准考证(如需代领须提供报考本人和代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中共北湖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湖区监察委员会选调职位笔试内容主要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政治理论知识、逻辑分析能力等方面知识,其他选调职位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公文写作,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等要求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选调职位面试对象未达实际选调职位数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实际选调职位数1:2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职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选调计划数。
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进行排名。
3.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选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比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选调单位会同中共北湖区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由中共北湖区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疫情防控
根据郴州市北湖区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公开选调工作。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经报北湖区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备案后适时组织,确保选调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2.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原则,由指挥部结合实际制定公开选调防疫指南,将物资保障、人员配备、场所消毒、健康识别等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各程序。
(1)考务工作人员行程卡、健康码须为绿码且体温正常。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
(3)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前,对所有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进行行程卡、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检测。
3.报考人员如在笔试时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医务人员引导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所有考生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时须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附件4),填写日期为疾病筛查当日,即每次参加上述选调活动当日。
五、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的要求,诚信参与选调的各个程序。如有弄虚作假和违纪违规等情形,取消选调资格。
3.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及刑法相关条款》(附件6)等有关规定进行执行。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4.本次选调人员原单位的科级领导职务或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职级在选调单位不再保留。
5.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是发布本次选调工作有关公告信息的官方网站,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的发布和更新,选调单位就有关选调事宜均不再通过电话形式告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选调单位。
6.本公告由北湖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审查、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各选调单位负责解释。报考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220324(北湖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
各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1: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和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3: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材料清单.docx
附件4: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doc
附件5:郴州市北湖区2020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中共北湖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3日